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请教96五等法大第11题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351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nacre1000
级别:
小人物
x0
x12
分享:
▼
x
0
[问题讨论] 请教96五等法大第11题
题目:
上级机本于法定职权所为之行政处分,课以相对人行为不行为之义务,
而交由下级机关执行者,于行政强制执行时,以何者为执行机关?
学儒解:该上级机关
志光解:该下级机关
请问哪一个是正解呢?
只要方向对了,总有一天会抵达。
x
0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2-24 09:41 |
newlan
级别:
路人甲
x0
x7
分享:
▲
▼
行政执行法
行政执行时以原处分机关为之
而依题意原处分机关自然是上级机关
x
0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2-24 09:54 |
akole
级别:
初露锋芒
x38
x62
分享:
▲
▼
而交由下级机关执行者,于行政强制执行时,以何者为执行机关?
然而交给下级机关执行
不是就是下级了吗?????
刑法周老胖说,刑法是保障懂他的人,换句话说我国法律是给懂他的人钻的。
人不犯我,我必让之,人若犯我,我定倍之。
x
0
[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
2007-12-24 10:50 |
shitman0930
级别:
路人甲
x0
x19
分享:
▲
关键字在"本于法定职权"与"行为不行为"义务:
本于法定职权:
既然是本于法定职权,就代表"权限没有发生变动",所以就不会是"委任"(行政程序法第15条第1项:行政机关得依法规将其权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属下级机关执行之。),所以答案有下级机关的就不应该选了。
行为不行为义务:
看到行为不行为,就不会选行政执行处,因为行政执行处是专司"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的机关(行政执行法第4条但书、第11条、第12条)。
所以删完之后答案就只剩"该上级机关"了。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8-01-03 16:57 |
MyChat 数位男女
»
国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28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