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版的楼主,我与您真是心有戚戚呀!
我想应该不只您、我吧!同样在准备五等的同伴学员们,我们简直把五等当考律师、司法官在念。
我问选择题的问题和拿写得申论拟答给老师看,老师都一直以为我是不是有志要考律师?= =
您的问题,也是我同样有的问题,我也问过教我法科的数位老师了,常常也跟您一样,做那种条文
题都是会气死的答案(打开条文才看得到的= =),原本我也以为法律条文应该是不离基本人权和社
会道德观念的。没想到,选择题的考法就是这样,而且一点也不比三等、四等的申论简单到那儿去,反
而更要对法律条文非常的熟,虽然甲说、乙说、各种说不用去深究,但是现行死条文就是规定这样。
有某位教我刑诉的老师,被我问问题有点多到要捉狂吧!(因为我个人意见还蛮多的)居然告诉我,
等我有一天做到立法院的委员或是大法官,才能有自己的意见,如果我在这样坚持己见或是意见太多的
话,考试分数一定会很难看!
后来,这位老师的课,我就有点生气到,不在去听了。我也是有4题恶魔症,(就是不管题目如何多?如何难?如何简单?我就是一定要至少错四题。另外,我比您还惨,我还错那种要选”法规”,我选到”法律”
的题目;又一字之差的题目比比皆是,还有当然停止、绝对停止、”应”记载事项、得撤销、无效……,简直
是乱乱乱呀!
我也问过老师如何改善,不过,老师给我的建议就是在最后阶段的日子里,新的东西不要在看了。回归法条,每日至少把要考的法科部分,如二部诉讼法,一天要从头到尾至少看五遍,慢慢的就会有「法感」了。---小小的也跟你分享啰!(我有把这个部分重要的法条全部画好线,上传在这儿了,您可以参考一下,这是我一条一条的经验谈。也是缠住老师问出来的哦!请好好利用吧!)
另外,每一部法律都有最基本的中心思想,一定要好好的掌握,例如诉讼法的许多法条的设立,都是为
了「疏减讼源」,因此才有了不同的程序的来源之分。如通常、简易、小额……也就构成了程序法的重要要点之处。每一审级的程序如何进何,更要非常的清楚。再来当事人进行主义、职权进行主义………。别小看
前面讲解的各种原理、原则,许多的法条都如此应运而生。
最后,我相信我们的准备都是有回报的啦!要对自己有信心。如果我有不懂的诉讼法问题,再跟您请益啰!敬请赐教。如果您有其他不知道或不懂的问题,也可以询问啦!一起加油哦!
os:某老师有帮我挂保证。我还可以回答基础的问题的啦!当然,太深入的甲说、乙说、丙说,就不要找 我啦!我目前写题目,写到一看题目,就知道是那一年、那一类科考得考古题耶!我也觉得这辈子是
我背东西背得最熟的一次了。嘿嘿嘿!也是因为某位老师居然告诉同学,简单的问题,可以问我,害
我最近都不敢出现在补习班,宁愿躲在图书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