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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觀因果品
龍樹菩薩中論

注:破二不著一,這是中論至高明的要處,也是一般人學習『中論』
最感困惑的地方。但願在讀此品之前,能先有個心理準備。(釋果煜)

(破有果無果)
若眾緣和合,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何須和合生?
若眾緣和合,是中無果者云何從眾緣,和合而果生?
若眾緣和合,是中有果者;和合中應有,而實不可得。
若眾緣和合,是中無果者;是則眾因緣,與非因緣同 。

(破與不與)
若因與果因,作因已而滅;是因有二體,一與一則滅。
若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因滅而果生,是果則無因。

(破俱不俱)
若眾緣合時,而有果生者;生者即可生,則為一時俱。
若先有果生,而後眾緣合;此即離因緣,名為無因果。

(破變不變)
若因變為果,因即至於果;是則前生因,生已而複生。云何因滅失,而能生於果?

(破在與見)
又若因在果云何因生果?若因遍有果,更生何等果?因見不見果,是二俱不生。

(破合不合)
若言過去因,而於過去果;未來現在果,是則終不合。若言未來因,
而于未來果;現在過去果,是則終不合。若言現在因,而於現在果;
未來過去果,是則終不合。若不和合者,因何能生果?若有和合者,因何能生果?

(破空不空)
若因空無果,因何能生果?若因不空果,因何能生果?果不空不生,果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故,不生亦不滅。果空故不生,果空故不滅;以果是空故,不生亦不滅。

(破一與異)
因果是一者,是事終不然;因果是異者,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生及所生一;若因果是異,因則同非因。

(破定不定)
若果定有性,因為何所生?若果定無性,因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則無有因相;若無有因相,誰能有是果?

(結論)
若從眾因緣,而有和合法;和合自不生,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從,緣合不合生;若無有果者,何處有合法?

觀縛解品

(觀流轉)
諸行往來者,常不應往來;無常亦不應,眾生譯復然。若眾生往來,因界諸入中;
五種求盡無,誰有往來者?若從身至身;往來即無身;若其無有身,則無有往來。

(觀環滅)
諸行若滅者,是事中不然;眾生若滅者,是事亦不然。

(總觀縛解)
諸行生滅相,不縛亦不解;眾生如先說,不縛亦不解。

(別觀縛者)
若身名為縛,有身則不縛;無身亦不縛,於何而有縛?
若可縛先縛,則應縛可縛;而先而先時縛,余如去來答。

(別觀解者)
縛者無有解,不縛亦無解;縛時有解者,縛解則一時。
若不受諸法,我當得涅盤;若人如是者,還為受所縛。

(結成正義)
不離於生死,而別有涅盤;實相義如是,云何有分別?

◎ 章節大意

從束縛而得解脫,雖是學佛者夢寐以求的目標;但如詳細問之
「如何才能從束縛而得得解脫?」,則很多人便將張口結舌而不知如何回答。
或很多自以為是者,如更問之曰「了生死、出三界」後,其到哪裡去?
於是有的便惑以為將至第四界而不生不死;若此云何非常見乎?
也有的以為既出三界,則一切烏有,不再受生;若此云何非常見乎?
也有的以為既出三界,則一切烏有,不再受生;若此則云何非常見乎?
也有的以為既出三界,則一切烏有;不再受生;若此則云何非斷見乎?

於是因不明從縛道解的癥結,很多人便將「因求解而更縛」,愈學佛,
愈修行,反煩惱愈多、痛苦愈甚。因此我們今天就來論究「從縛到解」的關鍵吧!

說道「束縛」,我們很容易聯想到:以身體被繩子緊緊綁住了,故成為束縛。反之,若將繩子解開,
甚至割斷,則成解脫也。然而如身體非被繩子緊緊綁住,而是被異性緊緊摟住;則這仍是束縛嗎?

有心想:若是被漂亮寶貝抱住,就不是束縛了吧!
但如她緊緊抱住,只為你曾欠債不還,其又將如何呢?唉!天可憐見。

因此被緊緊套住,是否成為束縛?還只在於你喜不喜歡,接不接受而已!
由是從束縛到解的關鍵,反而不是「綁不綁」,而是「受不受」也。

由是,束縛不出兩種典型。二、欲而不得。雖喜歡錢,而前不來;雖貪求名,
而名不就。於是欲而不得,亦成為束縛的類典型。以欲與得間有矛盾故,
心不能坦然接受,故成為束縛。

至於解脫,亦不出兩種模式:一、順欲而得;二、不欲亦不得。此以欲與得之間,
不成為矛盾;故心坦然接受而成解脫。於是乎,從束縛道解脫,便不出四種途徑:

從欲而不得,到不欲亦不得:這一般人皆能瞭解。世間人所汲汲營營者,多為此類。

從欲而不得:這即是一般佛書所常標示的少欲知足。以若能無慾者,即無不得之煩惱。

從不欲而得,到順欲而得:有些事情,如你改用坦然的心去涵容她;則亦將能減卻煩惱,安和自在。

從不欲而得,到不欲亦不得:譬如最初生病,而經治療後,
乃能慢慢痊癒也。 以上四種解脫模式,又可歸為兩大取向:

(一)、調心法門:從欲到不欲,即是常說的「放下」。
從不欲到欲,則是常說的「提起」「承擔」或「忍辱」。

(二)、轉境法門:從不得到得。這有些部分頗近於世俗法,有些部分乃有更高的佛理在。
因所謂「得」者,並不是已佔有、或能主宰,這麼單純的關係而已!以我分析,
其略可歸為三類變化:

從無到有:譬如本未有孩子的,而今卻懷孕生下了。
由小便大:譬如初由種子發芽,而漸長大,至於開花結果。
從遠而近:譬如此書,本在書店裡,故跟我關係較為疏遠;而今花錢將之買為家去,
關係便相近多了。.又如娶太太,以關係已變成至親密故,曰之為「得」。

然而即使境界有合離,也不能說是全然地「得」呀!因為若曰「從無到有」,
其也不是從絕然地無,到永存地有呀!因為若曰「從無到有」其也不從絕然地無,
到永存地有呀!曰「由小便大」也不可能無止盡地一直大下去!曰「從遠而近」
更不可能近得貼在一起,黏成一團。

如買書回去了,你說「得於什麼?」難道只未取得六百頁的稿紙嗎?當然不是!
為裡面有很多的文章,有很多的義理!在!但你看了嗎?懂了嗎?是否真「會得」
碩者的本意?大可未必也!又如太太娶回去了,難道就真的變成「你」的了嗎?
更是未必!她必仍將有她的思想、見解、感情和工作。她的父親也仍將說
「這是我的女兒」,她的老闆也仍將推派她許多工作;於是你若太在乎,
未免不了許多的無奈與惆悵。雖「娶」而未必「得」呀!或如一杯水,
既被喝入我肚子裡,她就當跑不掉了嗎?嘿!過幾小時後,她竟便成溺尿出去了!

所以什麼叫做「得」只是得到滿意(欲)的關係而已!得未必是佔有,更未必能主宰,
得且非真得。反過來說,不得也未必全隔離。計諸法於緣起中,本事相關互動;者;
則何謂得?何謂不得呢?

其次,如更從前所謂「法法不相及」與「法法不相離」的緣起關係看,
則更不可能有「得」與「不得」的差別。
      A2
A3 -甲 -A1
B3 -乙-B1
      B2

如上圖所示:A1、A2、A3乃甲所藉以成立之因緣,B1、B3亦為乙所藉以成立之因緣;
於是乎A1、A2、A3,既以維持甲的存在,同時也必限制假的行動。同理B1、B2
、B3於乙亦然。因之,假便不可能得於乙,或不得於乙;以甲若能有所變動,
則早已非原來的甲矣!由是而言,既諸法自成於因緣網中,則何謂束縛與解脫?
譬如我們身體中,皮包著肉,竟何者被束縛?何者為解脫?
既法法接於因緣網中不可思議地幻起幻滅;則我們還須分別什麼?
取捨什麼?故前已為「束縛或解脫」,不是綁不榜的問題,
而是受不受的差別?既緣起如幻,則得由不得,受即不受。

「若不受諸法,我當得涅盤;若人如是者,還為受所縛。」
既緣起如網,則人如何能離卻諸因緣而另成解脫呢?
於是心若能於一切境界中,非得非不得,非受非不受,斯乃「出三界、了生死」矣!

偈頌解說

「諸行往來者,常不應往來;無常亦不應,眾生亦復然。」在生死流轉中,
竟是誰在流轉呢?若謂有一個常住不變的意志體;則既無形者,當無所謂的流轉。
同理,未由常性眾生,或謂無常性眾生,皆不能成於生死的流轉同理,
未有常性眾生,或謂無常性眾生,皆不能成於生死的流轉。

「若眾生往來,因界諸入中;五種求盡無,誰有往來者?」若以在六道中,必
實有眾生的體性,才能呈現出生死流轉的現象。但我們從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中,
用武種方法去探求,皆不可得於眾生實體。故不當言:實有生死往來的眾生者。

所謂五種方法者乃:色不是我,離色沒有我,不離色也沒有我,我中沒有色,色中也沒有我。

「若從身至身,往來即無身;若其無有身則無有往來。」若以前世為天身,此世為人身故,
說有生死輪迴。則既有天身與人身之不同,則以非實有不變的身;而既無不變的身,則謂誰在輪迴?

「諸行若滅者,是事終不然;眾生若滅者,是是亦不然。」以上從實有的觀點,
欲成立「因生死流轉而有束縛」既是不可能的。同理,若以實我的觀點,
而欲達成「從斷滅諸行與眾生而有解脫」也是不可能的。

「諸行生滅相,不縛亦不解;眾生如先說,不縛亦不解」既諸法本是在緣起的梵網中互動相攝,
本不相及,復不相離;則當無束縛,亦無解脫。同理,眾生於緣起中亦然。

「若身名為縛,有身則不縛,無身亦不縛,於何而有縛?」若謂;未有此五陰身故,
得名為縛。但即使有身,也不能自理哩!或說:身雖不自縛,但為五陰、業障等所繫縛。
然而五陰、業障等不正是身之所安立者嗎?譬如為有頭、腳等故,得名為身;其云何曰:
身被頭、手、腳等所繫縛呢?

「若可縛先縛,則應縛可縛;而先實無縛,餘如去來答。」或曰:但為前後陰不同故,
後五陰所繫縛。但是後五陰既生,前五陰已滅;已滅者云何能束縛正生者?
至於「已縛者不縛,未縛者不縛,正縛者亦不縛。」詳於《觀去來品》中以申論也。

「縛者無有解,不縛亦無解;縛時有解者,縛解則一時。」其次,在觀解者,竟是從何得解?
已縛者不解;既縛已過去,當不必更解,未縛者不解;既還未縛,云何得解?縛時亦無解;
以若謂服時能解,則一時共有縛與解。但既縛時能解,則一時共有縛與解。但既縛則非縛,
故不當言縛解同時。

其次,「縛者無有解」又可解釋為:既某法乃被所藉以安立之因緣所縛,則彼終不能解也。

「若不受諸法,我當得涅盤;若人如侍者,還為受所縛。」因此欲求解脫,就已是錯了;
更何況要從「離於諸法」而別得解脫。若人執於此,則不但不能解脫,
返將招致更大的煩惱與束縛。以諸法緣起中,既如網牽連不斷,其如何能離於諸法呢?

「不離於生死,而別有涅盤;實相義如是,云何有分別?」固佛教所謂的「涅盤」,
並非離於緣起的幻化相外,別有涅盤。而是心能在一切境界中,了了得知其緣起性空,
如夢如幻,而不取不捨;雖照而常寂,雖寂而常照。心物非異,能所雙泯,
斯為捏盤寂靜之真義也。故大乘名之為「無住大涅盤」也!

中觀論頌直了-佛法的心要 釋果煜




不生亦不滅 不斷亦不常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諸法因緣生 諸法因緣滅 是諸法因緣 善滅諸戲論 佛大沙門說


[ 此文章被adamlee9在2006-07-27 12:04重新編輯 ]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7-12 03:23 |
雲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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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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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文章
因果全論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6-07-26 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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