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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認識白喉
【來源出處】 http://www.twbbs.net...65.html



病徵

發燒、喉痛、喉嚨出現一片片淺灰色的薄膜及呼吸困難



潛伏期

2至7日

 

預防方法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保持雙手清潔,並用正確的方法洗手。

雙手被呼吸系統分泌物弄污後(如打噴嚏後)要立即洗手。

打噴嚏或咳嗽時應掩口鼻,並妥為清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

保持玩具和家具清潔。

將受污染的物件消毒。

大部分曾接受白喉疫苗注射的兒童都能保持長期免疫能力。(請參閱免疫注射計劃表)



【心得感想】

雖然發生病例不多˙˙˙但很有可能會傳染...(?)

多多關心小孩子的健康飲食 因為有可能會因為這樣還導致疾病發生!

表情


[ 此文章被藍色夕在2006-06-14 12:14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6-06-11 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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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資料來源連結:http://www.cichb.gov.tw/disease/dise2-1.htm

流行病學資料

一、疾病確認(Identification)

(一)一種急性呼吸道傳染病,主要侵犯扁桃腺、咽頭、喉頭、鼻等上呼吸道,偶爾亦侵犯皮膚或其他黏膜(如結膜),這些被侵犯的部位因外毒素的作用導致組織壞死,病灶處形成灰白色膜,四周伴有發炎現象。

一般根據感染部位的不同分為四種,且臨床特徵稍有不同:

1、咽門白喉:中等程度喉痛、頸淋巴結腫大及壓痛感,嚴重者咽部呈現水腫及腫脹。

2、喉白喉:在嬰兒及幼兒較嚴重。

3、鼻白喉:常呈慢性症狀,且較輕微,並以單側鼻腔排泄及脫皮為特色。

4、皮膚白喉:病灶變異性高,且常與膿病變混淆。患病二至四週之後,因吸收大量毒素,引起腦、周圍運動與感覺神經麻痺及心肌炎等嚴重病變。

(二)鑑別診斷:

白喉在臨床上須與細菌性、病毒性咽炎、文生氏咽峽炎、傳染性單核白血球增多症、梅毒、念珠菌等做區別。

(三)假定性診斷:

如果灰白色膜出現(特別是軟顎及懸雍垂)並伴有扁桃腺炎、咽喉炎、頸部淋巴腺腫大或漿液血性鼻分泌物,即可假定為白喉。

(四)確定診斷:

仍須賴細菌學之檢驗,但值得注意的是,因白喉容易致死,一旦有疑似病患應儘快投予抗毒素和抗生素,以免延誤治療。

二、致病因子(Infectious agent)

為白喉棒狀桿菌,屬於革蘭氏陽性菌,依培養基生長情形將菌株由集落型態分為沈重型、輕型、中間型三種,一般的沈重型菌型有毒且易引起流行。有的輕菌亦產生高度毒素。

三、發生情形(Occurrence)

白喉一般發生於15歲以下缺乏免疫力之兒童,但缺乏免疫力之成人亦可能發生。美國1980~1987年,每年平均報告病例不到3個,被感染者三分之二以上大於20歲;非皮膚白喉的致死率在五○年代為5~10%。由於民國五十九年後疫苗品質提高,台灣地區乃從民國四十六年的2,186病例(發生率為每千萬人口1260人)降至民國六十九年的4個病例(發生率為每千萬人口2.3人)。自七十年以後,僅於七十七年出現一名報告病例外,每年均無疑似病例之報告;死亡人數則從民國四十六年的220人(死亡率每千萬人口265人)降至民國六十二年的4人(死亡率每千萬人口2.6人),自六十二年以後就沒有再出現死亡病例,致死率從民國四十二年的16%降至民國六十二年的4%左右。另外據過去統計,本省白喉罹患率自出生後六個月開始至2~5歲最高,6歲以後則急遽下降。

白喉一般在溫帶地區常發生於冬季,於熱帶地區則季節變化不明顯,不顯性感染病例居多,並以皮膚白喉為主。台灣地區過去流行季節係自晚秋開始,而以10、11、12月為最高,春末以後逐漸下降,直到夏季為最低。至於流行地區若以縣市區別,則白喉之發生與人口密度明顯有關連,如台北市過去白喉病患為最多,人口密度較高之彰化及台北二縣亦頗多,其發生之鄉鎮市區亦均屬人口較密集之區域。

四、傳染窩(Reservoir)

人。

五、傳染方式(Mode of transmission)

接觸病人、帶菌者(飛沫傳染)或接觸被病人呼吸道分泌物污染之器具皆可造成感染,鮮奶也是重要媒介之一。

六、潛伏期(Incubation period)

一般是2~5天,偶爾更長。

七、可傳染期(Period of communicability)

變化不定,須俟白喉桿菌自病灶分泌物中消失才終止,通常是2週,很少會超過4週,而慢性帶菌者散播病原可達6個月以上。

八、感受性及抵抗力(Susceptibility and resistance)

曾經接受過預防注射之母親,可予新生兒大約6個月之被動免疫。一般痊癒後並不能絕對保證以後一定具有免疫力,反而不顯性感染較常引發免疫抵抗力。注射類毒素可獲得自動之免疫力。抗毒素可保護毒素引起的麻痺如心臟麻痺、腎障害,但不能防止鼻咽部之局部感染。美國曾以Schick test檢測成人血清,發現超過40%的成人無免疫力,而在加拿大、澳洲、歐洲等地免疫力亦逐漸減少,一般Schick test是用1/50 MLD(天竺鼠最小致死量)皮內注射,如無免疫力者會發紅(4天後10 mm以上)。



貳、防疫措施

一、病例定義(Case definition)

(一)臨床病例定義:上呼吸道疾病,特徵為喉嚨痛、輕微發熱以及在扁桃腺、咽喉、鼻出現灰白色膜,且無其他顯著病因。

(二)實驗診斷標準:自臨床病例的檢體中分離出白喉桿菌。

(三)病例分類:

1、疑似病例:符合臨床病例定義,但無實驗診斷的證實且與經實驗證實的確定病例無流行病學上之相關。

2、確定病例:

(1) 合乎臨床病例定義,且經實驗室證實(分離出致病菌)的病例。

(2) 合乎臨床病例定義,本身雖未經實驗室檢驗證實,但和一已經實驗室證實的病例有流行病學上之相關。

二、檢體採檢送驗事項

請參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防疫檢體採檢手冊」或逕洽該局承辦單位。

三、防治方法(Methods of control)

(一)預防措施:

1、衛教宣導:教導民眾(尤其是有嬰兒之家長)有關白喉的危險性和預防注射之必要性。

2、預防接種:預防白喉最有效之方法是疫苗注射,疫苗為三合一疫苗(DPT)


高危險暴露群之衛生人員,應全部接種疫苗。

(二)病人、接觸者、周遭環境之控制

1、報告:白喉為我國法定傳染病,一旦發現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機關。

2、隔離:對於白喉個案(尤其是咽喉白喉、接觸性皮膚白喉)須強制隔離至兩次細菌培養呈陰性反應為止。(分別從鼻、喉取樣,兩次取樣時間須間隔24小時以上,且和最後一次用藥時距不得少於24小時);若無法培養,須服用抗生素14天之後才可解除隔離禁令。

3、消毒:採終期消毒法,對病患接觸物或排泄物污染之器具徹底消毒。

4、檢疫:所有從事飲食業者(特別是牛奶)及必須與兒童密切接觸之業者,須俟細菌學診斷其為非帶菌者後方可復業。

5、接觸者管理:

(1) 所有接觸者均須採檢送驗,並嚴密監視7天。

(2) 曾接受預防注射之接觸者再追加一劑。未具免疫力者則視其年齡接受基礎接種。

(3) 未具免疫力或免疫力不完全之接觸者,應給予適當的抗生素(口服紅黴素或肌肉注射盤尼西林)。

6、對接觸者及感染源做調查

一般若已遵行上述接觸者管理事項,則不必再做鼻、喉檢體之細菌培養檢查。

7、特定療法:

一旦懷疑可能是白喉,採檢後無須等待細菌學檢驗確定,即立刻給予抗毒素,在施行之前應先做過敏試驗確定無問題後,再依症狀、持續時間長短、疾病嚴重程度以及地區環境因素,給予20,000~100,000單位不等的抗毒素;通常肌肉注射即可,但嚴重時須靜脈注射及肌肉注射合併使用。藥物方面以紅黴素及盤尼西林最有效,應在細菌培養開始後,取其一與抗毒素混合使用(但不能單獨使用抗毒素)。

一般確定的帶菌者,成人每天口服紅黴素1.0公克連續7天或肌肉注射600,000~2,000,000單位之Procaine Penicillin連續10天。至於小孩則是每天口服紅黴素40毫克/每公斤體重之劑量連續7天;或肌肉注射Procaine Penicillin,其劑量則依體重分成:10公斤以下施予300,000單位,10公斤以上施600,000單位;或注射Benzathine Penicillin 1,200,000單位,但少於27公斤的小孩則使用的劑量減半成600,000單位。

(三)大流行之措施

1、提高疫苗注射普及率,特別是嬰幼兒及學齡前兒童,一般出生1個月後之幼兒至少須接種二劑。

2、應就報告病例迅速調查,以確定診斷,進而得知白喉之類型及其毒性大小,並尋找接觸者,確定特殊危險的人群。

3、大流行:當環境衛生差,可感染族群增加時,特別是嬰幼兒及兒童,大流行易產生。

(四)國際措施:對於感染性高且行經喉白喉及皮膚白喉盛行之國家,應給予預防注射,即使先前注射過者亦須追加。

================================

如bao456所言:這個當然是而且是法定傳染病可能會引起呼吸困難致死不過台灣因為有預防注射所以很罕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0-30 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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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算是一種什麼樣的疾病啊??
可以煩請版大解釋清楚一些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6-11 2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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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這是傳染病嗎?
好噁心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 | Posted:2006-06-14 13:01 |
bao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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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當然是
而且是法定傳染病
可能會引起呼吸困難致死
不過台灣因為有預防注射
所以很罕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6-06-14 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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