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29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小灰兔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电信方面的问题,有人能告诉我吗?
我是通讯行,有人拿79件人头来申请门号【家里的人、公司的人、他朋友】,第一个月都没问题,第二个月中就开始有问题,第三个月就不给他办了,但…因为申请门号是立刻给手机【或佣金】,但总公司核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小灰兔在2006-04-07 13:37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07 13:26 |
SaintChris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7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最多最多可以告诈欺罪...但这也是最多,必须要负担诬告罪的风险唷^^" (当然也不一定会成立)

你的问题很明显,就是民事上的关系,因为不给他办,造成原本以为他可以办,给予的佣金现在必须要反还~ 这样的误会一场,刑法并不处罚。

警察所言并非推托,而是最直接的解决方法,因为这样的关系,如果真的想要用刑法处罚之,成立诬告罪的风险很大,7年以下有期徒刑,请自己斟酌之。法律所保护者,就是您不应该损失的佣金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4-07 15:28 |
rt8001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9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小灰兔于2006-04-7 13:26发表的 电信方面的问题,有人能告诉我吗?:
我是通讯行,有人拿79件人头来申请门号【家里的人、公司的人、他朋友】,第一个月都没问题,第二个月中就开始有问题,第三个月就不给他办了,但…因为申请门号是立刻给手机【或佣金】,但总公司核佣是3个月。所以他有一半不核佣,算是他把钱领走,但我没拿到该拿的,那我可以告他吗?PS.他没有签代办,只有在领走佣金时有签名【1by1】及他有签本票以示负责。警察说我不能告伪造文书、不能告诈欺、不能告侵占、不能告伪造电磁资料、不能造盗用电信器材,那到底法律能保护我什么?本来我觉得如果能告,连申请的人头我也要一起告,结果警察叫我写存证信函,告民事,这是推拖之词吗?还是就只能这样而己?
另外还可以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没结果就可以提告。


点下面的连结就是对我最大的回馈,并不花你半毛钱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200012
请支持小弟开版(有关社区管理或社区生活上的相关问题回覆)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9561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1-16 23:0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32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