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0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ent4111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头衔:夜市扛报纸夜市扛报纸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鬼话] [转贴]草岭小鬼话
来讲个鬼故事吧...是从大宿营先遣下营地的人说的...

话说..大宿营当天(星期五)..由于要有先遣人员先下营区...

因此..我就是那先遣人于中的一员..要负责场地的预先布置..

与场地的大略规划...我们抵达露营场地时..已经八点多了...

大家忙东忙西..忙一忙..就差不多近午夜了....

由于先遣的众人都急着先到营地做场地布置...

所以大家午餐..晚餐都草草了事...忙完后..大家便相约去吃点东西垫垫胃

以便能储存精力..等待学员们抵达营地..帮忙做带领工作...

大家在山下找了一家店..痛快的吃完一餐后..便兵分两路..

活动长跟生活长再去勘查依次明天营队要行走的路况...

其他人员遣回山庄做最后的检查与准备..在山庄待命...

后来过不久..只见活动长跟生活长神色有异的回到营区....

而且拒绝任何人的关心询问...因为怕影响到整个营队的士气...

后来才知道..他们碰上了不该碰上的东西....

原来..他们开车去勘查地形时..由于两个人玩心都很重...

在车上便互相开开玩笑..以松弛略为紧绷的神经....

在晚上十二点多时..开 车经过一条溪流..(ps:要抵达那条河流

需经过一条不近的山路...而且..如果要从河流处往前走至大马路上

也是有一段不近的山路)..当时生活长跟活动长开玩笑说..

"搞不好待会我们会在河流的岩床上.看到有人在玩石头喔"..

由于当时两个人都在开玩笑..笑过之后便没有在注意了..

因为那条河流所处的位置,..可以说是人迹罕至..

而在这么 晚的时分...怎会还有人在河床上玩石头呢...

暗暗的..啥都看不到...有啥好玩的...所以两个人笑完就算了..

 

~~待续~~

两个人笑笑闹闹的..不知不觉就到了河边了..

忽然..在车灯的照射之下..竟然真看到一个"人"在河边玩石头..

两个大男人..顿时有点吓呆了..四处看看..并无其他的车子或"人"在附近..

这么晚了..果然有"人"在河边"玩石头"............

于是司机便赶快开车...不多逗留...欲赶快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

忽然..车子开一开却熄火了...怎么发都发不动.....

两个大男人面面相觑...不之该如何是好..毕竟..没碰过这种事..

在司机再三努力下...车子发不动还是发不动...

这时带过许多大小型活动长便大概知道发生啥事了..

于是他就开口说"对不起..我们只是路经此地..不经意的开些小玩笑..

我们不是有意要冒犯各位的...很抱歉...如有得罪之处..

请原谅我们年轻气盛..没有注意到太多..请不要生气"...

道歉赔不是的话说了一些...车子还是发不了...

这时两个人真的开始有点发慌了....虽然两个大男人的..

但是身处在这荒郊野外的...没有啥车会经过处...

不知道回不回的了营地跟大家会合....活动都还没开始呢!!

后来不知过多久..在道歉的话说了几次之后..远方忽然出现车灯...

司机再发动车身...终于可以发动了...两个人便急速的开离这"是非之地"..

回到营地之后...他们都闭口不谈刚发生些什么事...

虽然从他们神色中发现有异..但在他们三缄其口的功力下..

也挖不出啥东西..而大家还得做学员未进营地前的准备工作...

无暇多理..便分头继续做未完成的事了....

事后..这件事才在我们工作人员间流传....

第一次听到跟自己蛮切身的"鬼故事"..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我想..当初活动长他们都不说任何话..不道歉..

没有'"忽然"出现的车灯..那是不是他们"可能"会回不来呢?

事情虽然过的有点久了..但是后想一想..还蛮可怕的呢!

 

~~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08 00:2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24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