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4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杨威利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法律讨论] 关于车祸问题之处理方式~
发生车祸时~
请记得先立即以相机拍下撞击点.车身前后左右四个方位(照片要能容纳全部车身)煞车痕
并拍下附近交通道路号志以及路线,以厘清道路优先使用权在谁身上
并通知警察(110)
表情 另外问附近有无证人或是监视录影带
那是非常有利的证据
警察对于车祸处理分A1.A2.A3三种
A1:造成人员当场死亡或二十四小时内死亡之事故
A2:造成人员受伤或超过二十四小时之事故
A3:只有财物损失
各位一般所看到的警察是处理第三种案件
第一.二种是由交通警察处理
在实务上发生车祸时之双方责任之厘定
只要双方都是处于动力发动的状态上
都是一定有相当义务责任要背负 表情
另外~警察到场处理一定会先对双方实施酒测
只要有喝酒,就算是被害者也要担负责任 表情
如果本人是被害人,在事故发生开始算起六个月内可以提出刑事告诉
民事上两年内可以提出侵权赔偿
当你提出告诉时,警察一定会开给你车祸案件三联单以及制作笔录
以往警察对于车祸处理态度,大都会要求双方私下和解
以致于肇事者以此拖过六个月或两年告发期间
被害者无法获得赔偿 表情
现今警察处理车祸在北部地区已经不会有这情况
南部地区可能还会有
另外私下和解被害人往往都会狮子大开口 表情
但是一兑簿公堂
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加以衡量金钱
这就要看各位如何衡量了



人生在世五十年
看世事如落花流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10-14 14:5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57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