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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资讯] 再生轮胎安全吗
国内再生胎
针对营业用车辆使用再生胎,是否危及行车安全一事,交通部表示:现有相关法令中,并没有针对「再生胎」有任何的法令约束,只有高速公路规定,轮胎的胎纹深度必须达到1.6公厘。因此,使用再生胎完全合法。再生胎的制造业者也认为:翻修后的再生胎制造,经过多年研发,技术相当成熟,并积极引进奈米技术,绝非品质低劣的产品。不过,交通部官员表示:再生胎的品质当然无法与原厂的一手轮胎相比,选择上仍然应该以安全为重。(彭群弼报导)


行车在高速公路上,常常可以发现在路肩或内侧分隔岛附近有许多大型的轮胎屑甚至是整片剥落的轮胎皮,主要都是来自大型车车辆使用的「再生胎」剥落的痕迹。



再生胎顾名思义就是将已经不堪使用的轮胎回收之后,重新黏贴胶皮再重新贩卖,根据我国的公路监理法规,轮胎根本不属于车辆型式认证需要检验的标准,仅订有国家标准。因此,公路监理法规根本没有任何一个条文与再生胎有关。



在母法: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没有罚则的情况下,车辆使用再生胎当然也就没有规范,只有高速公路管制规则当中,要求胎纹深度必须达到1.6公厘,勉强与再生胎扯上一点关系,公路运输业者承认:再生胎的价格便宜,对于大量使用的营业用车辆而言,省下的成本可观,使用再生胎的情形非常普遍。



不过,面对再生胎发生爆胎事件引发严重车祸时有所闻,究竟该怎么办?交通部表示:如果依照国家标准制造的再生胎,应该没有安全疑虑。



国内的大型轮胎翻修业者则是感叹的表示:再生胎的翻制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走向高科技,并积极引进奈米技术研发,提高强度与耐用,如果选用合格厂商的产品,并严格遵守使用的规范,检修,仍可确保安全。如果业者只想省钱,选择来路不明的产品,又不愿意检查或更换,再生胎当然无法保障安全。
参考资料
中广新闻网 (2005/09/14 08:5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07 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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