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4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ercaer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58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保险][台湾] 保户没点头 别想调病历
医疗法新规定,寿险公司调阅保户病历,需要保户亲笔签名的正本同意书。这项规定让保险公司哇哇叫,保险公司决定行文给相关主管机关,是否调阅每一家医院都得使用保户同意书的正本。


保险局昨(21)日表示,并未收到卫生署医疗法新规定的这项知会。对于寿险公司调阅保户的病历,到底要不要保户亲笔签名的正本同意书,保险局官员说,依各医院的规定,如果医院要正本,寿险公司就要拿出正本。


医疗法的新规定,主要是基于个人资料保护。以前保险公司向医院调阅病历,医院就给,时常引起病人极大的反弹,毕竟个人的就医资料是非常私密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4 22:04 |
hero1227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没错,现在调阅病历都是要保户签名同意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27 21:4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24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