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5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tephenLai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头衔:★☆☆★★☆☆★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1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爱情] [爱情]体贴才是残忍的
「你,喜欢我吗?」 女孩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的笑着

一分钟、一小时、一整天、一个礼拜…对于男孩女孩依旧笑容以待

女孩说:「我这么做,只是不想伤害他,我…不喜欢他」女孩又说:「我想,他应该会明白,我的意思」

男孩说:「那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向她告白,只是…」男孩又说:「我真的不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欢我?」

她是因为害羞吗?还是她的家人,不准她谈恋爱?还是…?我想,我需要给她一些时间;不要逼她,让她好好想想(男孩想)

「你,喜欢我吗?」男孩没有回答,只是装作一切自然

一分钟、一小时、一整天、一个礼拜… 对于女孩男孩故作一如往常

男孩说:「我不想破坏我们原本的友谊关系,所以…」男孩又说:「她应该明白,我岔开话题的原因,我不喜欢她」

女孩说:「那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向他告白,只是…」女孩又说:「我真的不知道,他…到底喜不喜欢我?」

他,不喜欢我吗?那又是为什么?他会对我如此体贴?他,喜欢我吗?那又是为什么?他不能马上答覆我?我想,我需要给他一些时间;不要逼他,让他好好想想(女孩想)

我们永远以为用婉转、用智慧、用笑容、用体贴就可以将伤害级数,降到最低;却忘了…「只有爱情例外」

我们永远以为当个滥好人,总比当个坏人来的讨好;却忘了…「只有爱情例外」

因为,再理智的人遇到爱情,都会变成白痴
因为,再善解人意的人遇到爱情,都会变成傻瓜
因为,再聪明的人遇到爱情,都会变成笨蛋

「有话就直说吧!」

把心里,真正的想法说出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9 01:00 |
picema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篇应该要丢到好人俱乐部里面去
一定会有很多人心有戚戚焉 表情


别找精灵商量事情,因为他们在说不好的同时又会说好。

精灵从不给予随便的建议,因为建议是个危险的礼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省台北 | Posted:2004-11-19 02:10 |
grace452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piceman于2004-11-19 2:10 AM发表的 :
这篇应该要丢到好人俱乐部里面去
一定会有很多人心有戚戚焉 表情


哈哈~~~同意,同意!!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省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4-11-19 12:25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StephenLai于2004-11-19 01:00发表的 [爱情]体贴才是残忍的:
「你,喜欢我吗?」 女孩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的笑着

一分钟、一小时、一整天、一个礼拜…对于男孩女孩依旧笑容以待

女孩说:「我这么做,只是不想伤害他,我…不喜欢他」女孩又说:「我想,他应该会明白,我的意思」
.......
我觉得有时候体贴有好有坏
但是也要用对地方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8 19: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2725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