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4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老烟枪大铁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2 鲜花 x25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健康] 告别经痛梦魇
唉唷~好痛,下辈子我一定要当男人!尽管已有月事假可请,但如果每个月不用痛上那一回,该有多好?!那么认识恼人的经痛,将使你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采访撰文/曹慧妮 摄影/詹朝智

生理痛,相信是每位女性都有过的经验,虽然它不能算是种疾病,严格来说,还只能归类于症状的一种,可是来自于子宫剧烈收缩所形成的抽续疼痛感,却一点也不输给牙痛,尤其进入冬季后,身体的循环代谢随之趋缓,更助长痛苦的威力。

都是前列线素(Prostaglandins)搞的鬼

下腹部疼痛不已、头痛或恶心的感觉又来了吗?潘如瑾妇产科诊所院长,兼任台北荣民总医院妇产科医生潘如瑾表示,每个月当体内的黄体素分泌量锐减时,子宫内膜会大量产生一种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s)的化学物质,帮助子宫肌肉收缩,增进组织与血液的快速排出,然而当其存在的浓度过高时,会导致子宫肌肉不正常的痉挛、紧缩,即产生一般我们所讲的原发性痛经。由于,子宫内膜与血管崩裂时,它会以引发体内发炎的模式,诱使身体启动保护细胞生命的措施,而随着分泌量多寡,身体反应相对将因人而异,故治疗这种非病变的生理痛情形,多会从抑制前列腺素的药物(阿司匹林、止痛药等)着手。

但值得注意的是,经痛也有可能是器官病变所发出的讯号,潘医生说,不少女性常轻忽此一身体警讯,因而延误治疗的最佳时期,像:子宫内膜异位、子宫腺肌瘤、骨盆腔发炎、卵巢方面等疾病,都会产生如原发性痛经的疼痛感,所以最好定期到医院检查,利用超音波、血液筛检或腹腔镜等方式,判别自己腹痛的原因。

有药,不一定万事通

听起来,想要告别生理痛的梦魇,除了猛吞止痛药外,似乎就别无他法了,但中医可是有不同的观点,认为只要改变不正常的生活作息,搭配上中药的长期调理,即可终止严重经痛的困扰,中医师庄雅惠指出,原则上可依照身体不适的现象和经血颜色等区分为几大类体质,并采取不同的调理方式,如体质虚弱、气血不足,以补气养血为主;全身酸痛、经期前后有白带问题,需健脾利湿;头痛、乳房胀痛或焦虑不安,以疏理肝气为主;阴虚体质,有经血浓稠色深现象,需着重于养阴清热的部分……,但不论你是属于哪一类型,想要预防或舒缓经痛的程度,绝对不能抱持着有药万事通的观念,得清楚养成正常的生活作息,以及维持均衡的营养,才是能与中药疗效发挥相益得彰的根本法则,如平日就要避免食用辛辣、含咖啡因、冰、冷等刺激性食物饮品,月经来潮时做适度的运动、热敷、保暖,帮助下腹盆腔的血液循环,皆是可降缓经痛程度的方法。

『经痛食疗法』除了服用止痛药、接受中医的调理外,多摄取经过研究证实的食材,也是有助于挥别经痛麻烦的预防方法。

多吃鱼:根据Nutrition Research中心的调查发现,鱼肉内含的Omega 3这种多元不饱合脂肪酸,可有效舒缓经期的疼痛度,且常食用鲔鱼、鲑鱼这些藏有大量Omega 3元素的女性,比很少吃鱼的女性来说,较不易有经痛的问题。

巧克力:根据美国麻省理工的研究报告指出,巧克力能够提高脑内血清素(Serotonin)的浓度,帮助减缓经痛,其内含的可可碱成分,亦能促使大脑分泌脑内啡,舒缓不悦、负面的情绪。『元气药膳DIY』多花一点时间,让简易的中医食补,在经期过后,为你迅速补充能量十足的好气色和活力。

加味四物鸡汤

材料:乌骨鸡腿1只,当归3钱,白芍3钱,熟地5钱,川芎1.5钱,白扁豆5钱,党参3钱,石斛5钱,黄精5钱。

作法:先将乌骨鸡腿以热水烫去血水,将药材一起放入锅中,炖约一小时,即可食用。

功效:益气滋阴补血调经;适于一般妇女月经后调理。


补气四物鸡汤:

材料:乌骨鸡腿1只,当归3钱,白芍3钱,熟地(黄精)5钱,川芎1.5钱,香附 2钱,茯苓5钱,党参3钱,砂仁1.5钱。

作法:同上。

功效:益气补血调经;适宜气血不足,四肢冰冷,腹胀便溏,月经量少,经痛及淋漓不止等症。

乌鸡滋阴补血汤:

材料:乌骨鸡腿1只,当归3钱,白芍3钱,生地5钱,知母3钱,地骨皮3钱,红枣5枚,砂仁1.5钱。

作法:同上。

功效:补血滋阴;适于月经不调,微热,夜晚流汗,青春痘、粉刺,口干舌燥,大便干结等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18 10:2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349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