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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陸][轉貼] 出入中國海關須知
出入中國海關必須遵守中國海關的有關規定,做到人到海關,一切手續通暢無阻,開開心心旅遊,開開心心過關。

  旅遊者需要注意如下事項:
(一) 申報
旅客攜帶或者分離運輸下列物品進出境者,應如實向海關申報:

海關徵稅或限量免稅進境的物品;
進出境旅行自用物品和超出規定的旅行自用物品範圍仍為旅行途中需用的物品;
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和國家限制進出境的文物、貨幣、金銀及其製品,以及印刷品、音像製品等物品;
貨物、貨樣和其他超出旅客行李範圍的物品。


(二) 紅綠通道 需辦理納稅或海關批註驗放手續的旅客,請選擇"紅色通道"通關;其他旅客可選擇"綠色通道"通關。"紅色通道"標誌為紅色正方形 ,"綠色通道"為綠色正八角形。

(三) 一般規定
通關時,主請將全部行李物品交海關查驗。海關未放行的行李物品,不得提取或裝運。
分離運輸行李物品請在《旅客行李申請報單》上報明。自旅客進境日起六個月內運進的,海關予以驗放。 經海關驗核簽章的《旅客行李申報單》請妥善保管,以便本次出境或者進境或者時憑以辦理有關手續。

衛生檢疫須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檢疫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授權的衛生檢疫涉外執法機關,它及其下屬的各地國境衛生檢疫機關在對外開放的國境口岸,對入出境人員依法實施如下主要衛生檢疫內容:
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的攜帶人、托運人或者郵遞人必須向衛生檢疫機關申報並接受衛生檢疫,未經衛生檢疫機關許可,不準入境、出境。 海關憑衛生檢疫機關簽發的特殊物品審批單放行。
入境、出境的旅客、員工個人攜帶或者托運可能傳播傳染病的行李和物品應當接受衛生檢查。衛生檢疫機關對來自疫區或者被傳染病污染的各種食品、飲料、水產品等應當實施衛生處理或者銷毀,並簽發衛生處理證明。 海關憑衛生檢疫機關簽發的衛生處理證明放行。
來自黃熱病疫區的人員,在入境時,必須向衛生檢疫機關出示有效的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對無有效的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的人員,衛生檢疫機關可以從該人員離開感染環境的時候算起,實施六日的留驗,或者實施預防接種並留驗到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生效時為止。
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人員、食品、飲用水和其他物品以及病媒昆蟲、動物均為傳染病監測對象。
衛生檢疫機關阻止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精神病、開放性肺結核的外國人入境。
來中國定居或居留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在申請入境簽證時,需交驗艾滋病血清學檢查證明和健康證明書,在入境後30 天內到衛生檢疫機關接受檢查或查驗。


[ 此文章被yentailiu在2005-01-30 19:33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27 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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