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22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onjour_kll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申論(親屬)
甲男乙女結褵多年,甲常毆打乙,數次重毆成傷由里長出面協調,並向警方備案,然而乙顧念夫妻情分未訴請離婚。其後乙發現甲外遇,乃依據民法第105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08-20 14:08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民事訴訟的實務尚以傳統訴訟標的理論為主,故實務認為1052第1項的每1款係個別的訴訟標的,準此第2款敗訴既判力不及於第3款。但因為乙在起訴前就曾被毆打所以本來可以合併主張,但卻沒有合併主張而僅以第2款主張,依民訴573I規定,此時不得依該本來可以合併的主張再行起訴。



2.民事訴訟中人事訴訟程序有特別的規定,依民訴574I規定認諾效力之規定於婚姻事件不適用之。故法院不應本此認諾判決甲敗訴。


以上僅供參考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8-22 21:0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9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