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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802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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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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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不完全给付
(一)甲中古车经销商出售汽车予乙,乙转赠予丙。甲、乙决定,丙对甲有直接
请求交付该车之权。甲于民国88年2月交付该车予丙,丙以之作为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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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wendy8026g在2012-06-09 14:43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6-06 16:30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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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他是否属于不完全给付,但不完全给付又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他是属哪一种?
因甲于交车前未依约排除之机件瑕疵,发生车祸
加害给付:因给付本身的瑕疵而造成另一损害(瑕疵结果损害)

那已转赠于丙,丙丁可以向甲请求损害赔偿吗?(题目是向乙请求好像八竿子打不着,故改为向甲)
丙的部分:因269条I项(第三人利益契约;真正利他契约),学者有认为丙系直接取得之权利(债权),是故丙自然拥有救济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丁的部分:于契约保障上和甲无关联,也许可用侵权行为法来请求?

另,将瑕疵担保责任加入会比较完整...
77.04.19第7次民庭决议参照


[ 此文章被kino在2012-06-30 20:50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6-30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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