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行政法一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19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koopp88
級別:
小人物
x0
x112
分享:
▼
x
0
[已解] 行政法一題....
34 甲因煙毒案受有期徒刑之宣告,於假釋中復因疑似吸食毒品為警查獲,檢察官乃撤銷其假釋。檢察官撤銷假釋之行為屬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5-02 18:52 |
kai709
級別:
版主
版區:
國考&法律
x32
x261
分享:
▲
▼
參照行程法第3條所示,就不適用行政處分囉!
另襪,廣義之司法行政處分,應依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不得提起訴願,行政爭訟救濟途徑,所以,屬司法處分的一種.
行政程序法第3條
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林清老師的行政法上課時, 一直很強調這個觀念,您可以聽聽林老師的課.
[ 此文章被kai709在2012-05-02 19:47重新編輯 ]
積極的人像太陽,照到那裡那裡亮;消極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每天開始寫國考日記即讀書進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進行國考之路
x
0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5-02 19:31 |
luciferydog
級別:
小有名氣
x2
x709
分享:
▲
▼
小的補充下
關於司法行政處分本質上仍是行政處分,不過由於是選擇題所以原則上要選比較具體的,而行政處分的定義跟範圍都遠大於司法行政處分,所以本題可能因此答案為D。
僅供參考
釋 字第 681 號
最高行政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假釋之撤銷屬刑事裁判執行之一環,為廣義之司法行政處分,如有不服,其救濟程序,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四條之規定,即俟檢察官指揮執行該假釋撤銷後之殘餘徒刑時,再由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向當初諭知該刑事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不得提起行政爭訟。」及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四條規定:「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並未剝奪人民就撤銷假釋處分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救濟之機會,與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尚無牴觸。惟受假釋人之假釋處分經撤銷者,依上開規定向法院聲明異議,須俟檢察官指揮執行殘餘刑期後,始得向法院提起救濟,對受假釋人訴訟權之保障尚非周全,相關機關應儘速予以檢討改進,俾使不服主管機關撤銷假釋之受假釋人,於入監執行殘餘刑期前,得適時向法院請求救濟。
釋 字第 691 號
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者,其救濟有待立法為通盤考量決定之。在相關法律修正前,由行政法院審理。
理 由 書: 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
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
務部,得許假釋出獄。」監獄行刑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刑
人累進處遇進至二級以上,悛悔向上,而與應許假釋情形相符合者,經假
釋審查委員會決議,報請法務部核准後,假釋出獄。」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七十五條規定:「第一級受刑人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應速報請假釋
。」同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第二級受刑人已適於社會生活,而合於法
定假釋之規定者,得報請假釋。」上開規定,乃係規範假釋之要件及核准
程序,惟受刑人不服不予假釋之決定者,除得依監獄行刑法第六條第一項
及第三項規定,經由典獄長申訴於監督機關、視察人員,或於視察人員蒞
監獄時逕向其提出外,監獄行刑法並無明文規定其他救濟途徑。
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九年度裁字第二三九一號裁定認為,聲請人不服行
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四條規定向臺灣高等
法院高雄分院聲明異議,並經該院及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抗字第六○五
號刑事裁定以無理由駁回,顯示職司刑事裁判之普通法院認為其就受刑人
不予假釋之聲明異議具有審判權。參照同屬刑事裁判執行一環之假釋撤銷
,其救濟程序係向刑事裁判之普通法院提出,則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
假釋之決定,於相關法律修正前,其救濟程序自仍應由刑事裁判之普通法
院審判。而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抗字第六○五號刑事裁定,則以受刑人
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因假釋與否非由檢察官決定,不生檢察官
執行之指揮是否違法或執行方法是否不當,而得向法院聲明異議之問題,
於現行法下僅得依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提出申訴,於修法增列救濟途徑前
,尚非該法院所得審究。是以,修法前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
定,得向何法院訴請救濟,最高行政法院與最高法院所表示之見解發生歧
異。
假釋與否,關係受刑人得否停止徒刑之執行,涉及人身自由之限制。
現行假釋制度之設計,係以受刑人累進處遇進至二級以上,悛悔向上,而
與假釋要件相符者,經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決議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予
以假釋(刑法第七十七條、監獄行刑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參照)。是作成假
釋決定之機關為法務部,而是否予以假釋,係以法務部對受刑人於監獄內
所為表現,是否符合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而為決定。受刑
人如有不服,雖得依據監獄行刑法上開規定提起申訴,惟申訴在性質上屬
行政機關自我審查糾正之途徑,與得向法院請求救濟並不相當,基於憲法
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自不得完全取代向法院請求救濟之訴訟
制度(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參照)。從而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
釋之決定,而請求司法救濟,自應由法院審理。然究應由何種法院審理、
循何種程序解決,所須考慮因素甚多,諸如爭議案件之性質及與所涉訴訟
程序之關聯、即時有效之權利保護、法院組織及人員之配置等,其相關程
序及制度之設計,有待立法為通盤考量決定之。在相關法律修正前,鑑於
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具有行政行為之性質,依照行政訴訟法第二條以
下有關規定,此類爭議由行政法院審理。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x
2
[2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5-02 19:57 |
luciferydog
級別:
小有名氣
x2
x709
分享:
▲
▼
檢察官所做的不起訴跟緩起訴原則上都是司法行政處分!
但無論如何本質上都是行政處分,因為都該當行政處分的定義!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x
0
[3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5-02 20:11 |
qqmanko
級別:
小人物
x0
x56
分享:
▲
其實看檢察官是否有用到刑事訴訟就可以了。
檢察官撤銷假釋→依刑事訴訟484可向法院「聲明異議」(J681)
法務部駁回假釋→法務部對受刑人於監獄內所為表現,是否符合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而為決定,具有行政行為之性質,駁回決定涉及人身自由之限制,則可向行政法院爭訟
法學討論,本就無一定之答案,相互討論才能截長補短
我是剛踏入的新手,請多多包含^^
x
0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5-04 09:33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85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