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3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鸡腿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五权分立 三权分立
五权分立的监察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11 21:10 |
本炉主出马啦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问你是要考警察吗?
如果你这宪法题目不懂~~~~表示你要加油了!
考试权:是孙先生从行政权抽出~~~~~避免因行政因权力滥用而私自取材~~造成取材不公~~是行政权一环

监察权:是【准立法机关】,专门监督行政、司法、考试、甚至是监察本身~~~~非属行政权一环 表情


我的读书方法:吸星大法~~别学我欧!不然很伤脑!最后变脑残!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13 13:17 |
游牧民族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5 鲜花 x6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关于楼上回答的"准立法机关",
准立法机关应该不是这意思啦~~(可查google),
在国外,监察权就是立法权之一,
所以不是"准",因为本来就是立法机关,
只不过我国独创将监察从立法中分出,
原本监察院跟立院都是国会之一,
监察院还有人事同意权...等相近立法院的权限,
但是历次修宪中被逐渐削弱其这类权限,
最后只能成为"准司法机关"。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16 21:0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07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