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8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nmbnm24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101年度新進技術生招考
註:冷作工即「鋼結構製作」,即將鋼板、型鋼、管子切割、彎製、組裝、點銲、整形等工作。

二、訓練期程: 
(一)冷作工:基礎訓練6個月及生產實習6個月,合計1年。 
(二)電銲工:基礎訓練4個月及生產實習8個月,合計1年。

三、招訓僱用: 
(一)高雄招訓之冷作工、電銲工皆於高雄參與基礎訓練及生產實習,於結訓後由台 船公司僱用,在高雄服務。 
(二)基隆招訓之冷作工於高雄接受基礎訓練,再回基隆廠生產實習,於結訓後由台 船公司僱用,在基隆服務。 
(三)另基隆招訓之20名電銲工於基隆基礎訓練後,考核成績前5名者,接續生產實 習 8 個月,結訓後由台船公司僱用,在基隆服務;其餘15名不參與生產實習, 直接由基隆廠轉介其承攬商僱用。

四、基礎訓練地點: 
(一)高雄:台灣國際造船公司管理處訓練中心(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二)基隆:勞委會北區職業訓練中心基隆訓練場(基隆市和平島平一路21之5號)。

貳、報名資格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訓練期滿已屆65歲強制退休年齡者不接受報名)。 
(四)學歷: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註 1: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 
註 2:本項甄試應以報名時之學歷為準,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複試。 

(五)操行成績:以繳驗畢業證書之學校,其操行成績平均須達70分或乙等以上。 
(六)兵役:
1.男性須服畢兵役或可於101年3月24日前服役期滿退伍。 
2.免役者須於101年3月24日前完成判(核)定並須檢具免役原因證明文件。 
(七)體檢條件: 
1.須檢附三個月內之體檢紀錄。 
2.依簡章所附「本公司100年度招訓技術生甄試體格檢查表」項目體檢(請自行上報名網站點閱下載列印)。
3.體檢醫療機構:限公立、教學、區域醫院(衛生院、所除外)或醫學中心辦理。 
4.肺部X光片檢查正常。 
5.兩眼矯正後視力須各達1.0以上。 
6.無色盲及聽力(矯正後)正常。

二、為維護自身及工作安全,凡患有心臟病或癲癇症、吸毒、精神疾病(無法勝任日常工作,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 (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或無法在高架上、船上勝任工作之情形者等請勿報名。

三、凡本公司專案資遣(再生計畫除外)人員及本公司在訓技術生均不得報考。

註: 
1.甄試簡章及報名資訊請至報名網站查詢。
2.如PDF檔案無法開啟,請至Adboe官網更新您的Adboe Reader,謝謝!
3.體格檢查表。[/td][/tr][/table]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28 21:23 |
win168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恩大大告知唷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29 02:34 |
qc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熱心提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29 11:1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47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