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7549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owanna4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模組][教學] minecraft 安裝mod 教學
client(單人)安裝方法
1安裝模組讀取器(如:FORGE)

2去找mod(mod的副檔案名是.jar)
3報行 打%appdata%
4打開.minecraft 文件夾後在打開bin文件夾 (沒有.minecraft文件夾要更新一次 minecraft )
5把下載好的mod放在MODS文件夾或COREMODS文件夾或MINECRAFT.JAR內 按照基本上放在MODS文件夾或COREMODS 文件夾但有些模組要放在MINECRAFT.JAR內
6  可以不刪除MINECRAFT的META-INF 但不能用FORGE 的META-INF 或 用FORGE 的META-INF但不能用MINECRAFT的META-INF
    當然最好用FORGE 的META-INF 當然可以不用兩個META-INF
7 享受

有黑屏可能
1.mod對應的板本和你的minecraft的板本不對
2 META-INF 有問題 
3 和其他mod 不相容
4有些mod要安裝某東西 (e.g. modloader)

server(多人)安裝方法
方法1 

1 把FORGE ZIP內的文件放在SERVER jar檔內 (當然)
2.把MOD 放在MODS文件夾  沒有建一個
注意
server 的 不要清除meta-inf 文件夾
和要有這個mod 的client版的人才可以進入你的何服器


方法2
1.把下載的FORGE的ZIP放在SERVER的目錄
2.把FORGE 副檔名變更為JAR
3.用FORGE.JAR開啟
4.把MOD 放在MODS文件夾 沒有建一個


P.S 這裡的FORGE和SERVER可以是任何名稱 我只是舉例

不知道還有沒有口語 有的請指正


[ 此文章被rowanna45在2013-06-26 02:0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01-25 00:45 |
jjwowoww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ppdata%/.minecraft/ <~那樣打開資料夾比較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25 12:51 |
lemon_gu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好亂的教學
說清楚可以?
要jar檔 exe不行
看不明


lemon gun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02-05 20:10 |
阿龍CS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冇.minecraft文件夾要玩一次minecraft)


del 左個meta-inf 文件夾


不懂=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2-16 15:27 |
冷場の飛天娘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 鮮花 x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請勿使用口語.......
MC版的口語真多..........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2-18 08:4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43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