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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y_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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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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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檜兄正解,大陸民事訴訟法並無如同台灣地區第397條的規定,因此我正論證是否有引進必要。實務中採取的是“另行起訴模式”,對此,諸多理論體系點未能完全解釋明白,不知道台灣地區這一條的施行狀況如何,因此論壇求助各位。還望如柏檜兄這樣的有心人多加指點,交流。


非常希望结识台湾地区爱好法学的朋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1-05-23 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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