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网路男虫织美梦 骗财骗色遭起诉  (苦主现身本版 告诉此案)

网路男虫织美梦 骗财骗色遭起诉

奇摩新闻:


苦主告诉:


上面新闻 今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0 00:55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一种东西要吞下去,叫---不甘愿 表情
诈骗的东西太多了
刑责也不大
因为被害人本身也有责任
我不鼓励纵容
但法律程序该走还是要走
有案在身,对他一定有影响

两岸很有趣
各称有管辖权
都可以告
问题人要抓到
抓不到都没得谈
台湾人那么小,人都不见得抓到(尤其是小案),何况大陆
诈骗案除非金额大一点,人多一点
不然如沧海之一粟,后浪扑前浪---淹了

举例:
前年在本版的本人案子
说难听一点就是台中市警察局,把IP点一个上来
检察官对这小案也不想重起侦查--就不起诉,打到高检才知如此
你说我要怎么办?
找关系么?找媒体吗?

那你呢?
想出名就闹大一点,媒体出来办案
公务人员就会用心一点啦 表情
最好网路有一千万人联署(如果这样,很快就会从大陆押回来了) 表情
女人对骗财色案---更不甘愿
但事关名节最希望大家都不知道(愈低调愈好),加害人可以直接枪毙掉
可能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12-10 11:5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78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