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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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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 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法考有关信赖保护原则 释字553号 实例题
1. 国有财产局贱卖国有土地   
2.参加考试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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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lai0913在2010-11-04 15:42重新编辑 ]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11-03 2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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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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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字553号是涉及
1.不确定法律概念与判断余地
2.中央主管机关对地方自治团体自治事项的监督问题
与信赖保护原则应该无关

不确定法律概念判断余地而言,主要在于法院审查密度的问题。
不确定法律概念原则上可为司法审查,但遇有判断余地的情形,除非有判断瑕疵,否则法院应尊重,就
您所问之问题,简略说明如下:

一、国有财产局贱卖国有土地

判断余地,除非有判断瑕疵,否则法院应尊重
52年台上字第1013号判例
行政院于五十年二月二十四日颁行之国有财产处理办法,系专为国有财产局内部对国有财产如何处理而
订定, 处理与否,该局仍有自由衡量之权


二、参加考试提起复查,要求公布标准答案、出题委员名单、重新阅卷,但被驳回。甲主张合理吗?

判断余地,除非有判断瑕疵,否则法院应尊重
释字第319号
考试机关依法举行之考试,其阅卷委员系于试卷弥封时评定成绩,在弥封开拆后,除依形式观察,即可
发见该项成绩有显然错误者外,不应循应考人之要求任意再行评阅,以维持考试之客观与公平
考试院于中华民国七十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发布之「应考人申请复查考试成绩处理办法」,其第八条
规定「申请复查考试成绩,不得要求重新评阅、提供参考答案、阅览或复印试卷。亦不得要求告知阅卷
委员之姓名或其他有关资料」,系为贯彻首开意旨所必要,亦与典试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办理考试人员
应严守秘密」之规定相符,与宪法尚无抵触。惟考试成绩之复查,既为兼顾应考人之权益,有关复查事
项仍宜以法律定之。


三、乙闯红灯被警察拦下 处2700元 乙不服认为其黄灯速行当事人间之法律关系

非判断余地,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并未将「闯黄灯」列为违规行为,黄灯用意只是提醒驾驶人快
变红灯了,是否闯红灯,法院可就相关证据判断乙闯过时是否为红灯。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53 条
汽车驾驶人,行经有灯光号志管制之交岔路口闯红灯者,处新台币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罚锾。
前项红灯右转行为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罚锾。


[ 此文章被winxyz在2010-11-04 10:35重新编辑 ]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1-03 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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