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98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0078543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关于社会秩序维护法的报案及处理流程
邻近的店家音响常常开很大声,打110较警察来也是予以劝导,这之后还是持续这样子

请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22 18:28 |
shl65102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各满奇怪的喔
现在依社维法报案要三人喔
你也有看法条啦 他有告诉你要件要三人吗
你要问他根据啥米 办法标准 准则细则纲要规则 规定要三人
你啥米都没问
他本身就是执法主体啦 需要啥米报案人
你只是敦请他注意
若是违法摆摊 你觉得警察可不可以直接开单或行政劝导
不然你就直接上警政署网站去问问题吧
又准又有威望 他的最上头主管机关说啦就算吧
去问问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22 20:09 |
t0078543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也是查不到要三人阿。。,基本上有报案就要受理了吧,哪里管三部三个人= =,一个人的权益不是权益就对了嘛= =?

而且他本身根本就不太懂,我打了几百次110了,地方警局才打来跟我说要开社会秩序维护法要三个人来警局条单子才有办法

一开始态度还很呛,说什么我报案他们刚来都没声音阿,我早一点也报过一次案,那次他们到场就有很吵,我就说早上你们来不是很吵

他态度才没这么硬,我都打几百次了,才跟我说不能开,也是有点奇怪,感觉不太想管得样子= =

我已经有在桃园县警局往站上发问了,目前还无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22 22:03 |
classic008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官官相护很正常= =
可以打爆料专线那只(苹果日报)
让社会大众跟你一起讨论会比较快
没下文真的很头痛
讲也没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23 14:0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3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