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4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edi995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健康] 饮 酒 的 害 处
少 量 酒 可 通 经 脉 , 故 常 用 酒 泡 药 内 饮 或 外 用 以 达 到 温 通 经 脉 , 散 寒 祛 瘀 作 用 , 大 量 饮 酒 则 对 人 体 有 很 大 的 损 害 , 一 次 性 大 量 饮 酒 开 始 会 出 现 精 神 神 志 方 面 的 异 常 , 继 则 出 现 昏 迷 , 或 死 亡 , 经 常 大 量 饮 酒 可 损 害 肝 脏 , 造 成 脂 肪 肝 - 酒 精 肝 炎 - 酒 精 性 肝 硬 化 , 对 神 经 糸 统 的 影 响 可 出 现 精 神 情 志 及 人 格 的 改 变 。 酒 又 称 乙 醇 , 中 毒 量 一 般 5 0 - 8 0 毫 升 , 致 死 量 为 2 5 0 - 5 0 0 亮 升 , 每 个 人 对 酒 的 耐 受 量 不 同 而 中 毒 量 亦 有 不 同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01-14 14:5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92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