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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绪]98司五-民诉问题
9.下列何种诉讼行为不会导致诉讼程序之终结?
 (A)诉之撤回
 (B)诉讼标的之舍弃
 (C)诉讼和解
 (D)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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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25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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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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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列何种诉讼行为不会导致诉讼程序之终结?
 (A)诉之撤回
 (B)诉讼标的之舍弃
 (C)诉讼和解
 (D)法院就本案为实体判决确定

解答为(B)

民诉第 384 条当事人于言词辩论时为诉讼标的之舍弃或认诺者,应本于其舍弃或认诺为该当事人败诉之判决。
Q对当事人之舍弃下败诉之判决 诉讼不就终结了吗?
麻烦各位帮我解答 谢谢

个人想法(仅供参考):
所谓诉讼程序终结,即表示判决确定,不得再上诉。当对诉讼标的之舍弃或认诺,仅会造成败诉!
若对败诉所承担之内容,若有疑义,依然可以提起上诉!
此时,不能说:诉讼程序终结!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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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10-02-25 1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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