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6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新聞事件
1甲打電話訂火鍋20鍋,約定30分內去取,卻未取貨,致火鍋料全毀,請問有無民刑事責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7 12:17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報載成立毀損罪
2報載成立侵權行為
............
替他找理由:詐欺得利?
1甲向乙買火鍋料,故意不取,損失20鍋.
客觀上:甲以引人錯誤的方法,使被害人信以為真,造成損失.
主觀上:有認識且意欲為之.但有無意圖使自己或第3人不法所有?(這20鍋好在誰身上?)(僅有損失,未有任何人獲利?)
另外,其方法並無強暴或脅迫.或以不付錢之利益(行為人)
1.1354毀損罪?
客觀上:誘使被害人為行為人之工具,使其自損.(間接正犯?)
主觀上:有故意

2184I後:故意以善良風俗,侵害他人利益.
客觀:70桌由70人占用,致不能正常營業,減少收入(利益)
    :霸桌算違返善良風俗?(均有最低消費)(先佔桌)(沒有趕客人)
主觀:有故意
因果關係:條件有,相當性有.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8 12:45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今日報載:霸桌事件,高層關切,警局改以有強制罪嫌辦理.
短評:不都以民事案件,警方不介入嗎?(連那個民法151I都可以不違法了,等人要債,沒有任何其他違規行為,且看到有客人先來,就當天散會)(想出這個方式的人,刑法功力相當.)
管見:事發當時,店方應有報案,但警員到場,也清查身分(行政臨檢,真好用),無任何犯法事由,只好離開.
私下較量:店方應有向上反應....,警方改口.或他造應早有向警方陳白及保證,不惹事,且確實沒有惹事.
社會觀點:就看雙方如何較勁了.這不是古惑仔能表現的動作.新聞報導之後,台灣社會整體形象,不佳.
看在司法人員眼中:
看在一般百姓眼中: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9 08:3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154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