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最近
综合讨论
CS提问区
路亚拟饵区
-最近浏览-
工程估价程..
求助!!!
自制假饵~..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综合讨论
CS提问区
路亚拟饵区
-最近浏览-
工程估价程..
求助!!!
自制假饵~..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民法-亲属练习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531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TOXKY
级别:
路人甲
x1
x1
分享:
▼
x
0
[讨论] 民法-亲属练习
一、甲丙为母女,乙丁为父子,甲、乙分别与其前配偶离婚后结婚。婚后,乙丁父子见丙活泼可爱,均陆续爱上丙,甲大怒,欲与乙离婚,并与丙断绝母女关系。问:
(一)、假设甲与丙脱离母女关系,且甲乙离婚,则丙可否选择乙丁父子其中一人结婚?
(二)、假设甲乙未离婚前,甲即被气死,法律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2-06 11:50 |
xs968sx
级别:
路人甲
x0
x11
分享:
▲
▼
一、血亲配偶之血亲非姻亲(969)姻亲关系因离婚而消灭(971),关于近亲结婚之禁止,于婚铟关系消灭后亦适用之(983条2项)
真实血缘关不因脱离而消灭
故
(一)、假设甲与丙脱离母女关系,且甲乙离婚,则丙可否选择乙丁父子其中一人结婚?
丙可和丁结婚但不可与乙结婚。
(二)、假设甲乙未离婚前,甲即被气死,法律上丙可否选择乙、丁其中一人结婚?
丙可和丁结婚但不可与乙结婚。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x
1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12-07 11:54 |
xs968sx
级别:
路人甲
x0
x11
分享:
▲
二、
(一)、甲乙之婚约效力如何?
甲、乙缗约应达订婚之年龄,如未成年并应得法定代理人同意(973、974)
双方已成年,婚约有效。
(二)、假设甲乙之婚约有效,甲可否要求结婚?或解除婚约?
订婚后成残癈,为解除婚约之事由(976)
婚约解除原因之「重大事由」,依个案实质认定,甲有吸毒系犯刑法仍食毒品之罪,可认系有重大事由,构成婚约解除事由。乙成终身残废系甲之过失所致,故甲不能主张解除婚约,乙得主张之解除婚约。但乙未为解除婚约前,甲仍得请求结婚。
(三)、假设甲乙之婚约有效,乙可否主张解除婚约?
乙可以主乃解除婚约。
(四)、婚约解除后,甲、乙各可主张何种之权利?
乙可以依977(解除婚约的损赔)及193、195(终身残废的损赔)请求甲损害赔偿
以上管见请赐正
x
0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12-07 12:56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442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