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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0913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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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下面是引用 柏桧 于 2009-11-17 18:42 发表的: 到引言文
甲意图窃盗,进屋后,被女主人乙发现后,以暴力加以限制(有绑)在卧房内,等拿到财物后,却又进屋内和乙性交,完后开门走到门外,却见女主人乙居然在面前,甲吓得胡乱中拿起一只手表(野外求生用,有刀刃型),丢了过去,女主人顺手去接的时候,甲立刻快速跑走.请问甲有何刑责?[/quote]


对喔![(却又进屋内和乙性交),会不会是房内呀!
好奇怪.太不合逻辑,难道财物在屋外
如在屋外,何必进入屋内偷呢?
让我更在意的是(和乙性交,完后开门走到门外,却见女主人乙居然在面前)这一段话


柏大!这是不是"冥法"呀!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1-20 2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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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加重强制性交.
所以争点:
夜间侵入:有321,222,330,加重事由,算了三次,有无过度评价?
凶器:也是有同样情形
......
管见,因为结合犯的刑罚很重,这些加重事由,都吸收了.(附送一堆) 表情 表情
或是来个加重强盗加重性交结合犯,还是引332的强盗故意性交即遂罪.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0 2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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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进屋内,是指进卧房内.
那个门外见到是双胞胎.(争点在若有准强盗的行为,虽门外人没有追捕之意,只看 表情 行为人有无拒捕之意和行为)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0 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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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那个夜间,误会了.
原则上,夹结是用来做一行为的判断,但因为若夹结的罪太轻,(A,B)(B,C),则B轻罪,而夹结(实行行为重叠),算一行为,则ABC一行为竞合,太轻了.所以就分开为(A,B)=A,(C,B)=C,而AC数罪并罚.(C被吸了)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0 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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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桧 于 2009-11-20 23:46 发表的: 到引言文
算有加重强制性交.
所以争点:
夜间侵入:有321,222,330,加重事由,算了三次,有无过度评价?
凶器:也是有同样情形
......
管见,因为结合犯的刑罚很重,这些加重事由,都吸收了.(附送一堆)
或是来个加重强盗加重性交结合犯,还是引332的强盗故意性交即遂罪.



管见以为321已无需再论
理由:
1.虽然甲是意图窃盗而进入住宅,但在着手前,甲已经犯意变更为强盗了
2,盖甲仅论强盗即可

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1-21 0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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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桧 于 2009-11-20 23:46 发表的: 到引言文
算有加重强制性交.
所以争点:
夜间侵入:有321,222,330,加重事由,算了三次,有无过度评价?
凶器:也是有同样情形
......
管见,因为结合犯的刑罚很重,这些加重事由,都吸收了.(附送一堆)
或是来个加重强盗加重性交结合犯,还是引332的强盗故意性交即遂罪.


至于222管见也认为不成立
因为您说的是在卧房内
故甲对妨害性自主是另行起意,而非为了妨害性自主,而进入住宅的
所以总而言之,306仅与330为一行为,
也就是加重只一次评价而已
这是我一开始所写的

我要坚持到底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1-21 0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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