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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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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刑法问题练习-国家法益
甲为某机关诉愿会委员,针对邻居乙的案件,收受另一户邻居丙的前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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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4 2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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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不是被害人吗 表情
若再国家法益上:应该是刑案的告发人吧...所以不太能想像有何刑责

甲的话:131(图利).122(违背职务期约).134(加重处断1/2)
->法条迳合122(特别关系)

丙是:122对立犯(实务所称对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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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应用贪污治罪条例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4 2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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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笔误,改成甲丙.

请大大们先找争点.谢谢.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4 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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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否有违背职务是为争点?表情
依本题目甲依法撤销.即然可以撤销,管见以为应不属违背职务
盖甲成立121
丙依121是不罚行贿罪,
盖丙不罚表情

以上是个人的xx经验表情 (xx是指读书喔!,别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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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2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1-15 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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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点:
1诉愿会委员:刑121,刑122,刑124,125之主体?
2应撤销却被驳回:有无违背职务122或刑124,125之明知而曲法?
3以上各罪竞合:若有122,则122最重.(算一行为?或数行为?)
4刑分正犯,不成立刑总正犯?
5没收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6 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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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问 柏大,本题是否有违背职务呢?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1-16 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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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者之依法义务:
1主观说:
2客观说:
3主客说:
4地位说:采此说,有.因为应具体法规要撤销,但力主概括条款...违反宪法第80条的法的确信.故明知而曲法..(124,125,122),只论122.(实行行为重叠)(过去叫牵连犯)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6 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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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理论我还是第一次看过
柏大和q大感谢替我上了一课
所以向您们说声

表情 您们什么死人骨头都知道!
谢谢啦!
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1-16 1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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