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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n04295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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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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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刑法第55条的问题
刑法第55条想像竞合

一行为触犯数罪名,从一重处断

但如果两罪名皆相同,论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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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9-22 02:58 |
luciferydog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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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是不同的

想像竞合是指从一重处断   也就是从一重来处罚
并没有只要从一重论罪

不过实务搞不清楚这点 从而不管在实体法或诉讼法上积非成是徒增自我说理矛盾的窘境

依德国及我国学说 如果只论一罪那是法条竞合 也就是只侵害一法益 没有再加以评价的必要
反之 想像竞合则是侵害数法益   自然要指出罪名加以评价
我们不但要禁止过度评价也要避免漏未评价 以符合基本权的保障与协调 方能贯彻刑法保障与预防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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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00 (by q8791042) | 理由: 谢谢解答^^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3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22 0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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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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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法大已经讲的很好了...
小的再来锦上添花一下.....@@!

ex甲不慎将乙车撞离公路引发火烧车,乙丙二人均被火烧死
=>一行为触犯两个过失致死,仅以一个过失致死处断,这样对吗?

完整的说,应该是甲过失撞击之ㄧ行为侵害两个生命法益以及车子的毁损罪,基于一行为不得重覆评价,
而从各罪中最重之处断(过失致人于死),有两个过失致人于死,法官在量刑的刑度上会自行调整,
这就属法官自由心证的部份了。
(PS.我知道毁损不罚过失...只是我觉得检讨的时候还是需要提出来@@!然后再依刑1,不罚。)

但如果两罪名皆相同,论以一个罪名就好了吗?

如果两罪名都相同的话应该是法条竞合,这不属于从重的评价上,而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例如:军人甲对A女强制性交。
除了刑法上该当强制性交罪,陆海空军刑法也会该当,
所以甲一行为触犯两个法都有规定的罪,基于特别法优于普通法,而适用陆海空军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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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00 (by q8791042) | 理由: 感谢补充^^


坚定的信念,能让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

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汝心头;
人人有个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
禅悟就是认识自心的本性,佛性本来具备,
一切现成,非由外袭,亦非他处可得;
自家有宝藏,一心即佛性,
正如空中白云,不是钉上去的,亦非悬空挂着的。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23 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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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一行为不二罪,竞合.
那套用在刑诉,如何判断同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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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0 (by 12191219) | 理由: 刑法是论罪依据,刑诉是规定诉讼程序问题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02 1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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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
1刑诉的同一案件说
当事人同一
案件事实同一
    事实上同一
    法律上同一
这个法律上同一,传统说法即是指依刑法上的一个国家刑罚权.(当然是论罪的竞合,一个罪,显在部分和浅在部分.....)刑诉和刑法两个在此,关连在一起.(实务也采此说)
但林师,采新同一事件说,.....抨此为不妥.(参林师书本)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03 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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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林师是认为
1同一案件即单一案件
2刑诉上一罪,不必等于刑法上一罪
....
不是仅指法律上同一.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03 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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