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91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ierfa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共有土地因分割而转载之抵押权拍卖问题-续问
接续前面共有土地因分割而转载之抵押权拍卖问题,请各位大指导

甲乙共有A地,应有部分各为1/2,甲以应有部分向丙借款并以应有部分设定抵押权予丙。甲乙分割土地后各分配A1及A2土地。
续,丙依民法824-1规定参与裁判分割。且丙同意将抵押权设定于甲分割后分配之A1土地上,但甲之A1土地地价较低,应受有金钱补偿,换言之即丙应担保之债权有不足之虑。
问1.此时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8-28 14:27 |
fe_h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试答::
一.若受金钱补偿者
丙有优先受偿--824-1三项 准用881一项二项 抵押权之物上代位性

二.若设定抵押
甲的次序优先于丙-->824-1第五项

裁判分割时原物分配外并命金钱补偿抵押权系法定抵押权
此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为补偿义务人乙应补偿受补偿共有人甲之金额,
不是乙之应有部分设定抵押权所支配范围

-------------

暂时想到这儿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8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明天我路更远
马蹄成了蝴蝶
弯弓射箭,走过绿林
我是那上应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4 12:02 |
fe_h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续上:
  原2题意问专属   是否指在分割后乙土地上设定抵押的法定抵押权人除了"甲"外 丙也可以成为分割后设定乙土地的抵押权人?
 
  824-1二项本文丙之抵押权不因共有物分割而受影响.若无824-1的但书情形丙依然优先甲为分割共有物后的抵押权人...........


  但是 又因为824-1五项   丙的优先地位不保?


明天我路更远
马蹄成了蝴蝶
弯弓射箭,走过绿林
我是那上应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6 21:45 |
men6240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此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为补偿义务人乙应补偿受补偿共有人甲之金额,
不是乙之应有部分设定抵押权所支配范围
我也这么认为....刚好读共有物分割和抵押权的关系
新修法824-1 楼上讲的完全正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嘉宽频 | Posted:2010-09-04 00:1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20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