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79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erylgobby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3 鮮花 x1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刑法]的問題
依九十四年新修正的刑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大麗絲) | 理由: 從新從輕原則,是94年修正前刑法第二條所採的原則,你又記成舊法規定了!


身為一道彩虹,雨過了就該閃亮整片天空
讓我深愛的你感到光榮
身為一道彩虹,盡全力也要換你一段笑容
夠了 我愛你 不必人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凱擘 | Posted:2009-06-11 23:05 |
foolopt1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下是我個人的淺見..

我想您疑惑的地方在於『 從新 』或『 從舊 』

假設:民國97年1月,甲犯通姦罪...(行為時之法律)

      但民國97年2月,刑法修法通姦罪不罰 ( 行為後法有變更者 )

若法官於民國97年3月審理此案,要使用舊法或新法??

以字面上的解釋 『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

所以是 『 從舊 』

至於但書 『 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

即法官審理時,得審斟修法後,對行為人較有利的法律

所以是 『 從輕 』

希望有幫助到你^^"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大麗絲) | 理由: 謝謝解答!


不要讓別人的猜疑,阻礙了你追求夢想的決心
獻花 x3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6-12 00:05 |
empay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上述說法很正確可能 對於只考選擇的考生會較吃力一點,

我用同一個假設,我試著說的較簡單一點~~


假設:民國97年1月,甲犯通姦罪...(行為時之法律)

    但民國97年2月,刑法修法通姦罪不罰 ( 行為後法有變更者 )

1、第   1   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所以,97年1月犯了通姦~以行為時來處罰!

2、
若法官於民國97年3月審理此案,
依第   2   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
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對被告最寬鬆的對待)

所以在三月時因為刑法有變,變的刑度較輕,所以「為了最有利被告」就用三月的法來辦他~此為從輕~!

審查要點~


依九十四年新修正的刑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原則從舊(行為時法);

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例外從新(輕)」因為後法刑度輕於前法~

希望這樣說明會較好懂一點~


[ 此文章被empay在2009-06-12 13:36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大麗絲)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獻花 x3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12 13: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893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