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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ye17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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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罰金的多少???
我國刑法將罰金列為主刑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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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上☆得天堂地獄靠顆心
☆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3-22 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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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所以應該是一千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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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22 1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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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人跟我說~一元
然後課本也寫一元耶


☆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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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3-22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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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的分則中最低的罰金金額好像是300欸
可是那還是銀元 表情

我沒聽過一元的...sorry囉
不然等看看有沒有其他人回應好了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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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22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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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
第1條
為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為新臺幣,以維持現行法規之適用,特製定本條例。
第2條
現行法規所定金額之貨幣單位為圓、銀元或元者,以新臺幣元之三倍折算之。
第3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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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2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2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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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奇摩知識:

我國許多法律早在大陸國民政府時期便已制訂,因當初國幣為「銀元」,所以各項法律條文中所稱之「元」,係指「銀元」而言。

嗣政府播遷來台,由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發行通用貨幣,是為「新臺幣」,又因新臺幣與銀元之幣值不同,如欲將現行法中所有關於涉及銀元之規定一律修改為新臺幣,將構成立法機關之嚴重負擔,於是在立法技術上,便採制訂特別法之方式,規定銀元與新臺幣之換算標準。

而目前新臺幣業經政府明定為國幣,並由中央銀行自行發行,因此近來立法院在制訂或修正法律時,即逕以新臺幣為貨幣單位,造成現行法(甚至同一法律)中,有以「元」為貨幣單位者,有以「新臺幣」為貨幣單位者之混亂情形。故您在參閱法律條文時,如該條文已明定為「新臺幣○○元」時,即係指新臺幣元而言;如該條文僅稱「○○元」,則指銀元而言,應依上述規定,以三倍換算為新臺幣元。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2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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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wanhoug 於 2009-03-22 20:0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記的分則中最低的罰金金額好像是300欸
可是那還是銀元 表情

我沒聽過一元的...sorry囉
不然等看看有沒有其他人回應好了 表情



那分則在哪一條啊
可告知一下嗎??


☆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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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3-22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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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有一百元的

第140條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
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這應該是最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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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22 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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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法條可能看錯囉!
刑分並沒有哪一條規定該罰最低額為一元以上。
僅有第72條規定,因刑之加重、減輕,而有不滿一日之時間或不滿一元之額數者,不算。
所以間接來說,就是罰金因加重減輕,如少於一元,不算。

例:依第66條,有罰金減輕者,減輕至二分之一。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得減至三分之二。
此時,不滿一元之數額,不算。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2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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