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刑訴第三審條文-疑惑討論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51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yee550
級別:
路人甲
x0
x12
分享:
▼
x
0
[討論] 刑訴第三審條文-疑惑討論
393
第三審法院之調查,以上訴理由所指摘之事項為限。但左列事項,得依職
權調查之:
一、第三百七十九條各款所列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3-03 16:00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x24
x528
分享:
▲
▼
哥哥你很誇張
問題不是因法條就是法律問題
這一題根本就是
1.中文問題
2.心理問題
讀書要先自己找答案
找不到再問別人
赦免連中國的百度都知道,怎麼會是法律問題
http://baike.baidu.co...7088.htm
x
0
[1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
2009-03-04 06:42 |
yee550
級別:
路人甲
x0
x12
分享:
▲
▼
副版主您好
您的指教我心領了 . 也很謝謝您幫我解決問題
我若是沒找過答案.也是不敢上來問問題的
對一個初學法律的人來說 可能有些許吃力
您可能有些許誤會我了 感謝您大力回覆. 這裡是國考首航天地
個人問題就免於此紛擾了 . 要是有很多冒犯之處 請大家多海量包涵
還請各位多多指導 請益 感恩~!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勇氣可嘉
x
1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3-04 10:39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x24
x528
分享:
▲
▼
赦免法 (民國 80 年 09 月 24 日修正)
第 1 條 (赦免之種類)
本法稱赦免者,謂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
第 2 條 (大赦之效力)
大赦之效力如左:
一、已受罪刑之宣告者,其宣告為無效。
二、未受罪刑之宣告者,其追訴權消滅。
第 3 條 (特赦之效力)
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
之宣告為無效。
第 4 條 (減刑之效力)
受罪刑宣告之人經減刑者,減輕其所宣告之刑。
第 5 條 (復權之效力)
受褫奪公權宣告之人經復權者,回復其所褫奪之公權。
第 5-1 條 因有罪判決確定所生之既成效果,不因大赦、特赦、減刑或復權而受影響
。但因罪刑之宣告而喪失之公職,經大赦或依第三條後段特赦後,有向將
來回復之可能者,得由當事人申請該管主管機關回復。其經准許者,溯自
申請之日起生效。
第 6 條 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
全國性之減刑,得依大赦程序辦理。
第 7 條 (赦免證明之發給)
經總統命令特赦、減刑或復權者,由主管部發給證明予受赦免人。
第 8 條 (施行日)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造成這種原因就是法倒著讀
法學緒論沒讀通,千萬不要讀民,刑法,更不用談訴訟法
x
1
[3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
2009-03-04 13:05 |
yee550
級別:
路人甲
x0
x12
分享:
▲
▼
副版大您好 .謝謝您的花朵~
老實說.法學浩瀚無崖 .我是記了又忘.忘了又記
致使有印象卻不認識的穹境
您的細心 我很感謝~!
法緒的確是要我多著墨地
謝謝您.
感謝您撥空回覆每位考生的問題.
祝您生活順心
x
1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3-04 13:15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x24
x528
分享:
▲
如果你還在學
希望你快選老師跟著學
如果畢業了
想讀法律一定要去補習班
補完再充實實務自己才有機會考上
如果想靠自修考上
現在法律改成這樣
改得速度比印書還快
你想??
不過我很殘酷,現實的告訴你
法律系本身出路都很窄了,非法律的要跟法律的搶飯碗----要真拚
x
0
[5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
2009-03-04 13:27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116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