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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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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關於時效取得地上權...要登記.不登記的問題:)
關於時效取得地上權的敘述,何者有誤?
A占有人必須為和平.公然占有
B占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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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1-10 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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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是不動產專用
因為不動產是採登記主義
沒登記的不動產就沒地上權
沒皮怎麼會有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11 16:44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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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考的是60台上4195判例,實務上的見解是未登記的土地無法聲請為取得地上權之登記,故依772準用769或770主張依時效取得地上權時,顯然不以占有他人未登記之土地為必要。

關於這個問題王澤鑑教授在他的民法物權裡有詳盡的說明,對這個判例在理論推導過程有相當的批判。

對此,我也不敢茍同1樓的看法,蓋沒登記的土地未必就不能有地上權,從我國民法758、759來看,其立法意旨無論如何也沒有禁止沒登記的不動產一定不能有地上權,此由759更明白可知,蓋759採的是非經登記不得處分其物權,僅禁止的是處分而已,所以並沒有禁止法律創設地上權給未經登記的土地,即759禁止的是未登記土地所有人的處分行為,完全沒有禁止未登記土地被歷經一定時效後創設地上權之可能,所以沒登記的不動產就沒地上權這句話並不十分精確。

而對於實務的見解我也不完全認同,個人認為王澤鑑教授的見解可採,您可以去參考看看,不過目前為止實務上仍是採該判例的見解,另外ACD選項沒有很大的爭議,是故該題選B較為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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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2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你,這題目在我記憶深處被喚醒,應是如此沒錯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12 06:17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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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
A雖然關於公然占有在769和770中無明文,但通說認為時效取得必須和平、公然、自主、繼續占有,是故時效取得之構成要件包含以上。
C考的是947,占有的合併。
D所謂的惡意,由於不能該當770,所以僅能以769來準用,故應滿20年。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12 06:35 |
davidd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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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為土地他項權利,其登記必須於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同時或以民法第772條準用取得時效之規定,聲請為地上權登記時,並不以未登記之土地為限(60台上1317判例)

未登記之土地無法聲請為取得地上權之登記,故依民法772條準用同法第769條及第770條主張依時效取得而取得地上權時,顯然不以占有他人未登記之土地為必要,苟以行使地上權意思,二十年間和平繼續公然在他人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者,無論該他人土地已否登記,均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60台上4195判例)

綜上,本題選B,占有客體是未登記土地 -------- 有誤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1-16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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