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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觀念某些還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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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ddy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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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的觀念某些還不太懂
做了很多題目
其中民 法中的有效?無效?效力未定?不成立?成立?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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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變是唯一不變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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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
2008-12-09 23:25 |
pcyuan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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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不懂, 有題目嗎??
這個觀念在緒論就有了, 算基本概念
要說詳細就像上課了, 不知該從何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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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12-10 00:00 |
davidd4081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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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為要件有分『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
成立要件之『一般成立要件』是具備當事人、標的、意思表示
成立要件之『特別成立要件』是指各種法律行為中所特有的成立要件,如要式、要物、契約合意。
生效要件之『一般生效要件』是當事人有完全行為能力、標的為可能、確定、適法、妥當、意思表示健全無瑕疵。
生效要件之『特別生效要件』是指各種法律行為中所特有的生效要件,如動產所有權移轉--交付、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無權處分--承認、、、、
從上述的分類中即可依據你欠缺的事項來判定你的疑問所在。
以上個人意見,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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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非常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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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8-12-10 15:59 |
momo886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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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憲法第136條--創制、複決兩權行使,以法律定之。
想請問是以哪種法律定之?
到今天為止,都還沒有訂定相關法律,
所以創制、複決到目前為止無法行使該權利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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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12-31 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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