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7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cott2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租赁的责任题目比较,请帮忙解说:)
1.甲将所有之汽车出租于乙,而乙将该车交予女友丙使用,丙在车内抽烟时因疲累而睡着,
至该车失火烧毁。请问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乙.丙均不负赔偿责任
B乙不负债务不履行之赔偿责任,但丙应负侵权行为之赔偿责任
C乙不负债务不履行之赔偿责任,但应负侵权行为之赔偿责任
D乙应负债务不履行之赔偿责任,丙应负侵权行为之赔偿责任
答案:B

2.甲将所有之汽车出租于乙,而乙将该车交予女友丙使用,丙自行购油并为汽车加油,但丙
加油时抽烟,至该车失火烧毁。请问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乙.丙均不负赔偿责任
B乙不负债务不履行之赔偿责任,但丙应负侵权行为之赔偿责任
C乙不负债务不履行之赔偿责任,但应负侵权行为之赔偿责任
D乙应负债务不履行之赔偿责任,丙应负侵权行为之赔偿责任
答案:D

这两题真的弄不清楚,请指正说明,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26 10:29 |
风天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二题主要讨论的焦点是民法第432、433、434条。
432是原则:承租人的损赔责任
433则是承租人责任的扩大:将承租人的同居人,或是得承租人允许而使用的第三人等的故意过失,算成承租人的故意过失。
434则是特别例外的失火责任:承租人须有重大过失始负损赔责任。

至于题示的抽烟睡着或是加油时抽烟,有无符合"重大过失",仍有讨论空间。


I'm back.
对传统观念持批判精神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7-01 13:3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9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