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6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cott2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租賃的責任題目比較,請幫忙解說:)
1.甲將所有之汽車出租於乙,而乙將該車交予女友丙使用,丙在車內抽菸時因疲累而睡著,
至該車失火燒毀。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均不負賠償責任
B乙不負債務不履行之賠償責任,但丙應負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
C乙不負債務不履行之賠償責任,但應負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
D乙應負債務不履行之賠償責任,丙應負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
答案:B

2.甲將所有之汽車出租於乙,而乙將該車交予女友丙使用,丙自行購油並為汽車加油,但丙
加油時抽菸,至該車失火燒毀。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均不負賠償責任
B乙不負債務不履行之賠償責任,但丙應負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
C乙不負債務不履行之賠償責任,但應負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
D乙應負債務不履行之賠償責任,丙應負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
答案:D

這兩題真的弄不清楚,請指正說明,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26 10:29 |
風天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二題主要討論的焦點是民法第432、433、434條。
432是原則:承租人的損賠責任
433則是承租人責任的擴大:將承租人的同居人,或是得承租人允許而使用的第三人等的故意過失,算成承租人的故意過失。
434則是特別例外的失火責任:承租人須有重大過失始負損賠責任。

至於題示的抽菸睡著或是加油時抽菸,有無符合"重大過失",仍有討論空間。


I'm back.
對傳統觀念持批判精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7-01 13:3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68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