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smallsmall于2008-04-18 12:38发表的 :
所以如果假设该债务五百万是当初房子的贷款
那房子就会银行收回喽
那我又有个疑问了
如果房屋价值明显比五百万高
用限定继承的话
那会有所谓退差价的情形发生嘛
因为限定继承 不就是以多的财产补债务 而不足的财产补不满债务就算了
那 多的去补 还有剩 会有退还的可能嘛
谢谢
希望不会太复杂...
银行不是收回,银行也无权收回,但他有权在相当条件下,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拍卖~
拍卖后扣入~(公部门的税、费、欠缴规费等~ 再来就是抵押权人~~ 再来普通债权人~ 等等~)
啦哩啦喳的~ 税、费、债~ 之后如果有剩余~ 当是返还债务人啰~
你可以参考 强制执行法的相关规定
其实限定继承是不错的规定~ 多退少不补~ 有利无害~ 政府也高兴~ 因为你们列财产必须
,列的清楚~ 不能有隐瞒的情事~ 当然对政府也有利~课税就好课了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