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63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zkr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在三權分立的制度設計下,監察權屬於
在趙絹題庫中有一題:

在三權分立的制度設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盡力而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4-16 15:36 |
apillk091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在三權分立的情況下..考試權屬於行政院..而監察權屬於立法院..表情
五權分立則是將這2權分立出來..


朝夢想的那方前進做自己想做的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4-16 16:53 |
Spsb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從權力制衡的角度來看,應該是很明白。
考試、銓敘,都涉及公務人員的任用,故屬於行政權,像我國明明分出考試院,行政院底下卻還有人事行政局。
而監察也是針對行政機關的監督,與國會的功能屬性一樣,所謂的國會調查權(例如真調會)本來屬於監察權,我國除了監察院,又承認國會調查權,真夠重疊的。


~Spsb法律服務&資訊網站~
ILF網路法律論壇:http://www.ilf-tw.com/
ILF網路法律部落格:http://lawblog.ilf-tw.c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4-17 00:42 |
zkr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原來如此!
感謝各位撥空解釋我的疑問,
讓我了解其中的原理。
謝謝喔! 表情


盡力而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8-04-18 02:04 |
聿嵐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3 鮮花 x5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屬於立法院 表情


祝大家金榜題名~
別忘了給樓主鼓勵的獻花及推薦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5-27 22:0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31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