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83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ajim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6 鲜花 x7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发现一个法规问题,考公路的同学请进来.....
关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12.
查询全国法规资料库里,其法规沿革第12项,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发字第 091B000091 号令、 内政部台内警字第 0910076297 号令会衔修正发布名称及第 1、2、26、41、43、44、48~50、50-1、51、53、61 条条文;并删除第 23条条文;并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原名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标准及处理细则)

请大家看一下法条本文,并无删除,到底怎么回事呢?这个条文各大参考书也仍然保留着,到底删了没呢? 表情


[ 此文章被dajim在2008-01-26 11:10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01-25 20:57 |
dajim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6 鲜花 x7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考公路的同学你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01-26 11:09 |
m930091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 鲜花 x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不是考公路的,不过给您参考一下:

已更名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准及处理细则」

15.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0950085037 号令、
  内政部台内警字第 0950870864 号令会衔修正发布全文 81 条;并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26 20:0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0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