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03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AMEIERI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请教法学大意问题
下列哪一项犯罪行为是属于"行为犯"?
a.重婚罪   b.杀人罪   c.抢夺罪   d.窃盗罪

大家觉得哪一个是答案? 怎判断?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亚太线上网络 | Posted:2007-12-13 23:38 |
紫蝴蝶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betty46于2007-12-13 23:38发表的 请教法学大意问题:

下列哪一项犯罪行为是属于"行为犯"?

a.重婚罪   b.杀人罪   c.抢夺罪   d.窃盗罪

大家觉得哪一个是答案? 怎判断? 表情

答案--->   a
a.行为犯(举动犯)
b~d   都是结果犯
一、结果犯:犯罪行为常使外界发生变动,称此外界的变动为结果。
二、举动犯:凡构成要件的内容,单以有身体的举动已足构成犯罪既遂,而不问其结果如何者,
          称之为举动犯,亦称行为犯,或称形式犯。

  区别结果犯与举动犯之实益在于:
   (一)结果犯有未遂之规定,举动犯则缺乏未遂之处罚。
   (二)结果犯有过失犯规定,举动犯则无。
   (三)结果犯有因果关系之问题,举动犯则无。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airflash) | 理由: ^^...的确精确回答


看到好文章   [回覆+送花花+推荐]  

是每个好国民   应有的美德   ^^

http://bbs.mychat.to/user.php?u=391384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3 23:51 |
KAMEIERI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问犯罪行为常使外界发生变动,这是什么意思? 表情 b.杀人罪   c.抢夺罪   d.窃盗罪 为何会使外界发生变动?
不解耶~~可否再解释一下呢?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7-12-15 00:23 |
dow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8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betty46于2007-12-15 00:23发表的 :
请问犯罪行为常使外界发生变动,这是什么意思? 表情 b.杀人罪   c.抢夺罪   d.窃盗罪 为何会使外界发生变动?
不解耶~~可否再解释一下呢? 表情

结果犯也就是说有结果
杀人罪==>>有人死了
抢夺罪==>>有人被抢了
窃盗罪==>>有东西被偷了
==>>外界发生变动

原配不会因为重婚而消失

大概是这样理解吧! 表情
我是因为bcd比较严重因属同类来推论的
看完解释后才想起什么叫行为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2-16 02:10 |
KAMEIERI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原来如此~~ 谢谢大大的解析~~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网络 | Posted:2007-12-16 18:19 |
cb255652556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原来如此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2-01 17:1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524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