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355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oka1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资料交换] 提供户政法规大意资料


[ 此文章被koka1在2007-11-08 15:41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TWNIC-TW | Posted:2007-11-08 15:29 |
shyulih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级别: 副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笑话集锦
推文 x30 鲜花 x26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些资料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林清写的,个人感觉:不怎么样!至于,法令这部分,除内政部的之外,随便点入某一个户政事务所的网址,多少都会有收获!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08 20:29 |
Hannibal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鲜花 x17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是很有参考价值喔 表情
尤其 http://www.ris.gov.tw/ch1/ris-1.html 里的法规英译
谢谢分享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1-12 20:3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059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