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091 个阅读者
 
<< 上页  2   3   4   5  >>(共 5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holom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当然是一定要打阿...表情
要不然让它带着病媒在家走来走去
感觉就很恶心~

尽量让家里面干净一点
吃的东西不要屑屑乱掉
蟑螂就会少一点了

还没听说蟑螂会啃书的... 表情


努力,才有一切,
放弃,啥都没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0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12-13 22:30 |
阿恩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5 鲜花 x5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当然是无所不用其极~~杀无赦啦!! 表情

要不然是抓起来当宠物吗? 表情

大大不要把小强的图片秀出来啦!!!因为................我在吃宵夜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1 楼] From:台湾基础科技网络 | Posted:2007-12-13 22:35 |
心静自然凉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见一个杀一个
见一对杀一双!
绝对不二话!
通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2-13 22:42 |
加菲猫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3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光看到相片就吓死了还打勒
我只剩杀虫剂和叫人
就算死了也不敢扫还是要叫人来解决尸体
洗澡时可以用泡泡水或是超热水喷他
可以撑到洗完早穿上衣服叫救命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3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12-13 23:02 |
风铃,存在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到你的蟑螂图 我傻眼了   我第一个反应是~~阿有蟑螂辣 赶快叫家人帮我打死它 . - - 可恶的脏东西... 表情


谁会将我拥在怀里~珍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4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2-14 02:35 |
binhom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3 鲜花 x5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很有爱心 表情

算连踩死一只蟑螂也要分成五脚! 表情

才甘心给它死.... 表情


Maybe~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5 12:47 |
rpgyou14142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到小强当然是马上拿打火机
去烧它啊
哈哈
真的很爽耶
而且还有肉香味呢
炒菜真的不必放肉丝 表情


就是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7-12-15 13:24 |

<< 上页  2   3   4   5  >>(共 5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45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