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出处】 http://udn.com/NEWS/LIFE...044.shtml何时该看急诊?「美国急诊医师学会」(ACEP)建议,一旦出现呼吸困难、剧痛以及视力突然改变,应该马上就医。
针对「我何时应该看急诊? 」ACEP最近发布声明,罗列必须立即看急诊的症状。ACEP会长布朗姆在声明中说:「如果你或是至爱的人认为你需要急诊,就到急诊室来,医师帮你检查。如果你认为状况将会危及性命或是送往医院途中会恶化,就必须打911(台湾为119)求救,让当地救护单位来救你。」
每一天,全美超过30万人在急诊室接受治疗,部分人或许不确定何时该看急诊,或是不确定症状是否需要急诊。
根据ACEP建议,下列症状必须看急诊:
1.如果你呼吸困难以及(或)呼吸急促。
2.如果你胸部或上腹部疼痛,或是胸部有压迫感。
3.如果你感到眩晕或是突然头晕或虚弱。
4.如果你的视力突然改变。
5.如果你感到迷糊或是感受到任何精神状态的改变。
6.如果你流血不止。
7.如果你持续呕吐或拉肚子,且情况严重。
8.如果你咳嗽或是吐血。
9.如果你有任何自杀或是杀人念头。
至于底线是甚么?「如果你认为你的情况紧急,或是问题严重,不要迟疑,前往接受检查。」乔治华盛顿大学医院医师玛丽派特麦凯如是说。
必须急诊的症状可能因为年龄差异而不同。玛丽派特麦凯医师举例,二至三个月大的婴儿发烧应该急诊,六至七岁的儿童或是成人,可能就不需要急诊。
【心得感想】这个问题真的是不太容易,「如果你认为你的情况紧急,或是问题严重,不要迟疑,前往接受检查。」这句话讲得很恳切,很多症状不一定就代表疾病严重度。不过,还有一项要加上去的,就是当你想看病,可是找不到医生时,例如三更半夜,也只好去急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