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HID气体放电式大灯,有效获得亮度更高的照明,对于夜间行车安全一定有所帮助。但为什么听到许多车主抱怨,改装HID头灯被警察开单取缔。改HID头灯到底合不合法,这一点一直有许多说法。另外,为彰显个人独特的风格,有些车主会将侧边方向灯以及前后的方向灯灯泡换成蓝色、白色等其他颜色。姑且不论到底好不好看,每个人的美感不同。但是,这种做法合法吗?
改装灯具的一大前提,就是不能影响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HID如果没有调整好,光线漫射是会影响其他驾驶的视线;而其他颜色的方向灯,因为光波波长之故,白天能见度不佳,并不推荐使用。因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是针对「灯光、雨刮、喇叭、照后镜、排气管、消音器设备不全或损害不予修复者,或其他设备擅自增、减、变更原有规格至影响行车安全者。」有人会怀疑,「其他设备」这四个字不就是执法者自由心证,可以任意扩大解释吗?但是请注意,处罚的前提b于「影响行车安全者」,也就是说,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不能罚!
对于HID是否会影响行车安全的认定,在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三十九条附件七里面有明文规定。「头灯灯色可为白色或淡**,左右灯色应一致;近光灯基准中心距地高在空车状态时,应在1.4公尺以下,照明面外缘距车身应在40公分以内。」换言之,只要符合这些规定,HID绝对合法!不过,市面上有些标榜高色温的产品,以致可视光的颜色偏蓝,这就不合乎规定了。
那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是被开罚单?一般车主对于法规的认识不清是一大原因,交通警察对于法规的解释不甚了解是另一大因素。除了明显可见的违规,像是灯光颜色不对,左右颜色不一,或者是照射角度明显偏高以外,其他的情况交通警察并不能针对车主开立罚单。如果对于头灯的高度有疑问,应该要使用仪器作为判定,而非凭臆测举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警察不能因为车主改装HID就开罚单,只该所使用的灯具合乎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规定即可!但是别以为这样就可以对警察先生大呼小叫,因为认定是否影响行车安全的决定权还是在于他们,只要有这个条文的存在,就可以开罚单。
车主也不必义愤填膺,举发在于执法人员,但一般民众仍有提起申诉的权利。因为改HID被开了罚单,只要您的头灯合乎规定,尽管去交通裁决所申诉。
再来,改装方向灯合不合法?「影响行车安全者」不合法!附件七里面对于方向灯也有规范:「灯色需为橙色或**,但方向灯邻近淡**头灯者限用橙色,车后之方向灯并得为红色。」光从这一点来看,改装白色或是蓝色方向灯的车主,您已经违反规定了。同样适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处新台币九百到一千八百元。
对于改用其他颜色,许多车主对「影响行车安全者」有所疑义,认为即使改颜色,但是亮度足够的话,能见度一样没问题。对于这一点,有一个类似案例,「汽车车灯罩上加贴蓝色或绿色横线贴纸,可否处罚?」根据委托财团法人车辆测试研究中心所做测试的结果,由于会产生光度减弱以及光色偏移的情况,致有「变更原有规格设备」而足以影响夜间行车安全之情形,罚!
注意光色偏移的字眼,在白天,波长较短的光线比较容易辨识,因此红色、**、橙色三种颜色的灯光十分容易看见。相反的,波长较长的蓝光,或是颜色与自然光接近的白光,在阳光底下能见度极差,有影响行车安全之虞。不管是不是违反交通规则,为了大家的行车安全,还是建议您不要使用。
总结来讲,HID合法与否,其实有个模糊地带存在,端看警察自由心证判断。但是现在警察对于车辆改装取缔已经没有这么严格了,只要不是太夸张,多半都不会接到罚单;而方向灯改变颜色,则是肯定不行,不但不合规定,也会影响交通安全。这些法规规定多少有些跟不上时代,但身为奉公守法的好国民,更为了自己以及其他人的交通安全,还是乖乖遵守的比较好
转贴自某个论坛的网友说法..........
因论坛不开放!!所以无法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