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9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3370623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鲜花 x1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东 欧][转贴] 丹麦访童话世界---前进安徒生梦幻小镇
苹果日报----94/11/16

2005年是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en)的200周年诞辰纪念,因此我选择今年去丹麦旅游,向童话大师致敬。而此行除了更认识这位童话大师,也让我对从小就耳熟能详的安徒生童话故事,有了更多的了解和体认。

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Copenhagen)诸多观光景点中,最能体验当地风情的地方,就是新港(Nyhavn)了。它是当地人和游客最爱的游点,连哥本哈根旅游机构也以此地做招牌,把运河风情画放在官方网站的首页。
在新港,17世纪的彩色木屋沿河而建,从高处眺望,就像一间间漂亮工整的积木房子,在灿烂阳光的照射下,河水泛出闪烁光芒,充满童话的梦幻感,这也正是我脑海中最经典的哥本哈根印象。

新港 第一部童话诞生地
新港运河街曾是童话大师安徒生的家,1835年时,他在新港20号的住所完成了人生第一部世界着名的童话集,书名叫《讲给孩子们听的故事》。
安徒生一生中写了212个童话,包括最经典的《国王的新衣》、《美人鱼》、《丑小鸭》、《卖火柴的女孩》、《拇指姑娘》、《夜莺》、《勇敢的小锡兵》及《豌豆公主》等,每个都藏有启迪心智的深思哲理。他的童话被译成145种语言,印刷数量超过莎士比亚的作品,仅次于《圣经》,影响力可想而知。


奥丹斯 安徒生故乡
安徒生的故乡奥丹斯(Odense)别具小镇风情,单车比轿车多几倍,而且随处都可看到安徒生的肖像,在石板路上、在半空飘扬的旗帜上、在纪念品店内,甚至是在交通号志内!我们在游客服务中心取了一份「Following in H.C. Andersen's footsteps(安徒生足迹之旅)」的地图,便展开一天游13个景点的行程。
首先去参观安徒生位于Munkemollestrade 3的故居,他于1807至1819年,即2岁至14岁时曾跟父母在这儿住过。进去的第一个感觉是:很狭小!简朴残旧的屋内弥漫着古老气息。
之后来到「安徒生博物馆」,比他的故居大10倍吧,里面有展览室、美术馆、图书阁、纪念堂及电影院,隔壁还有个儿童文化天地。
博物馆的设施颇全面,把童话大师生平、为人及艺术,都清楚展现。印象最深的是可看到安徒生真迹!此外,也可戴上耳机聆听或在电子萤幕上阅读他的名作。用听的得听英文,但看故事就可选中文,共有122种语言版本可供选择!


风味美食
新派 丹麦菜 纪念安徒生
哥本哈根的餐厅「Restaurant Dansk」擅长以创新方式演绎传统丹麦菜,餐厅大厨Henrik Nielsen是个安徒生迷,他把安徒生最喜欢的食物牢记于心,然后做出触动味蕾的美食,藉以纪念这位对他影响深远的伟大作家。
「我喜欢经典的东西,所以演绎时无论如何变化,都希望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丹麦菜的神髓,如使用黑面包、火腿及海鲜等传统食材,以及尽量保留传统丹麦菜爱用味道偏咸的腌制食物。」
试过Henrik的手艺,我简直爱上新派丹麦菜。食物不但颇具巧思,味道也带有风味的层次感。例如白天鹅汤入口是先浓郁,后散发淡淡的香气,让人一试难忘!


旅游资讯
★航班:台湾与丹麦间并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东南亚或欧洲各大转运城市转机抵达。票价依票期与转机点多寡等因素而异,约2万4000元起。
★签证:至丹麦商务办事处(02)2718-2101办理,www.dtoto.org.tw,费用1500元。
★汇率:1丹麦克朗约等于新台币5.2元。
★时差:-6小时。
★电压:220伏特,普遍使用双圆形插头。
★气候:夏季均温15.7℃;冬季最低温约零下4℃。白昼时间长,晚上11点才天黑。
★其他资讯:
◎H.C. Andersen's Museum安徒生博物馆
地址:Bangs Border 29, DK-5000 Odense C
网址:www.odmus.dk
入场费:约台币255元
◎The Childhood Home安徒生童年故居
地址:Munkemollestrade 3, DK-5000 Odense C
入场费:约台币55元
◎Restaurant Dansk
地址:Store Kongensgade 90, 1264 Kobenhavn K
平均消费:约台币1000元,安徒生套餐约台币1750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5-11-16 06:4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51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