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1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ilky168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资讯] 国道规定多项修订
国道规定多项修订─行车安全距离、路肩停车时间、车道使用等皆有改变!
【AUTONET汽车日报 Quattro】

国道高速公路局为因应近来高速公路因速限调整,道路拓宽及车辆性能提升后,时空变迁及交通管理之需求,针对「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中有关车道使用、行车安全距离规定、路肩停车及服务区停车时间、载重车过磅等相关事项进行修法,以使本规则相关条文之规定更符合实际需求,而相关修正条文并经交通部及内政部会衔令发布,自94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本次「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修订说明如下:
一、明定行车安全距离之数学计算公式,并列表举例说明,小型为速率除以二,大型车为速率减20(以上速率单位为km/h,距离单位为公尺)。

二、取消小排气量车辆车道使用限制,改以速率来规范车道之使用依照原规定,1000c.c.以下小型车除超车外应行驶外侧车道,修订后改以车速快慢来规范车道之使用,即修正为在速限90公里以上路段行驶速率低于每小时80十公里之小型较慢速车辆,除超车外应行驶外侧车道(大型车维持原规定,除超车外应行驶外侧车道);另明定内侧车道除为超车道外,小型车亦得以最高速限行驶,惟内侧车道即使为快车道、超车道,亦不得超速行驶。

三、目前高速公路设置之加、减速车道、辅助车道或爬坡道等,均有其设置目的及特殊用途,一般车辆如欲超越前车,应利用主线车道超车;惟目前有部分车辆行驶于主线车道上,为逞一时之快,变换车道至加、减速车道、辅助车道或爬坡道等,超越前车后再切回主线车道,其不当之变换、使用车道影响行车秩序及安全至钜,明列予以禁止。

四、国道一号〈中山高〉现有地磅均为静态地磅,原条文规定车辆过磅需停车再缓慢驶入磅台,因应国道三号〈福尔摩沙高〉地磅站已设置静态及动态地磅两种,其过磅之行车规范不尽相同,配合修订相关条文,应依标志、标线及号志指示进入地磅站。

五、车辆故障停放于路侧待援时,将对车流产生一定程度之干扰,目前行动通讯发达,求援时间大幅缩短,且高速公路经登记许可之拖吊车辆数量及能量已足敷用路人所需,因此缩短故障车辆停放路肩时间为二小时;另服务区及休息站之停车位有限,部分车辆长期占用,常导致后续车辆无法进入使用,使服务区、休息站丧失原有提供驾驶人短暂休憩之功能,为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及提升服务区及休息站之整体服务功能,缩短停车时间为四小时。

六、原第25条大部分条款或因非关交通行为,或因情节较轻微,处罚亦显过重易生争议,且因其所列违规行为于其他相关法令已有处罚规范,无须重复规范,故仅保留第九款有关拖吊车部分之规范,其他各款均予删除。

各项条文详细内容查询,请至交通部网站(motc.gov.tw...)「交通法规」项下查询,或至高速公路局网站(freeway.gov.tw...)首页左下方点选「更多管制规则」查询。

资料来源─国道高速公路局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7 05:47 |
agasi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唉~~开车的规则真多
要小心开车 不然就失血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5-10-27 20:15 |
Foolishcy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新规定,一定要看看,不然以后又被开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0-27 22:19 |
qumanquma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后上路要小心一点了...不然又要缴钱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8 09:51 |
kang90a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又有新的规定了,要是不好好看的话,肯定又要交钱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福建省 | Posted:2005-10-28 19:45 |
哈喽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有朋友就真的被开过未依行车距离的罚单了哦!还是奉劝各位大大开高速公路时尽量多多遵守交通法则才是省钱的好方法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30 01:29 |
colinkao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鲜花 x40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您的分享…现在政府没钱…什么都在和人民抢钱…开车要小心自己的荷包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5-10-30 01:4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47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