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0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0306894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头衔: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税务][台湾] 赠与税未申报 国税局要罚
出处来源:http://tw.money.yahoo.com/money_news//051014/213/2evus.html

澎恰恰光碟案昨天开庭,对澎恰恰给予卢靓等人总共达四千六百五十万元,引起北市国税局人员注意。北市国税局官员说,若是法院最后判定是赠与行为,澎恰恰要被课征赠与税﹔若当时澎恰恰未申报的话,则另罚本税一倍罚款。国税局官员表示,若是法院最后判定澎恰恰是遭受诈欺、恐吓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介绍大家一个透过facebook来玩的网页游戏 : 海盗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10-14 17: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15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