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3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tephenLai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頭銜:★☆☆★★☆☆★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1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愛情] [愛情]體貼才是殘忍的
「妳,喜歡我嗎?」 女孩沒有回答,只是靜靜的笑著

一分鐘、一小時、一整天、一個禮拜…對於男孩女孩依舊笑容以待

女孩說:「我這麼做,只是不想傷害他,我…不喜歡他」女孩又說:「我想,他應該會明白,我的意思」

男孩說:「那天,我終於鼓起勇氣,向她告白,只是…」男孩又說:「我真的不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歡我?」

她是因為害羞嗎?還是她的家人,不準她談戀愛?還是…?我想,我需要給她一些時間;不要逼她,讓她好好想想(男孩想)

「你,喜歡我嗎?」男孩沒有回答,只是裝作一切自然

一分鐘、一小時、一整天、一個禮拜… 對於女孩男孩故作一如往常

男孩說:「我不想破壞我們原本的友誼關係,所以…」男孩又說:「她應該明白,我岔開話題的原因,我不喜歡她」

女孩說:「那天,我終於鼓起勇氣,向他告白,只是…」女孩又說:「我真的不知道,他…到底喜不喜歡我?」

他,不喜歡我嗎?那又是為什麼?他會對我如此體貼?他,喜歡我嗎?那又是為什麼?他不能馬上答覆我?我想,我需要給他一些時間;不要逼他,讓他好好想想(女孩想)

我們永遠以為用婉轉、用智慧、用笑容、用體貼就可以將傷害級數,降到最低;卻忘了…「只有愛情例外」

我們永遠以為當個濫好人,總比當個壞人來的討好;卻忘了…「只有愛情例外」

因為,再理智的人遇到愛情,都會變成白癡
因為,再善解人意的人遇到愛情,都會變成傻瓜
因為,再聰明的人遇到愛情,都會變成笨蛋

「有話就直說吧!」

把心裡,真正的想法說出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9 01:00 |
piceman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篇應該要丟到好人俱樂部裡面去
一定會有很多人心有戚戚焉 表情


別找精靈商量事情,因為他們在說不好的同時又會說好。

精靈從不給予隨便的建議,因為建議是個危險的禮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省台北 | Posted:2004-11-19 02:10 |
grace452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piceman於2004-11-19 2:10 AM發表的 :
這篇應該要丟到好人俱樂部裡面去
一定會有很多人心有戚戚焉 表情


哈哈~~~同意,同意!!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省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4-11-19 12:25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StephenLai於2004-11-19 01:00發表的 [愛情]體貼才是殘忍的:
「妳,喜歡我嗎?」 女孩沒有回答,只是靜靜的笑著

一分鐘、一小時、一整天、一個禮拜…對於男孩女孩依舊笑容以待

女孩說:「我這麼做,只是不想傷害他,我…不喜歡他」女孩又說:「我想,他應該會明白,我的意思」
.......
我覺得有時候體貼有好有壞
但是也要用對地方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08 19:5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082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