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0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gogogo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分享]有錯才有愛
有錯才有愛

愛,從來就是一件千迴百轉的事。
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怎學會愛人?
不曾為愛而流淚,怎知道相愛的幸福?
愛,原來是一種經歷……
忘了才可惜。

跟你在一起的男人,仍然忘不了舊情人,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不必罵他:『你為什麼還惦記著她?』
不要妒忌、苦澀地問他:『我是不是她的替身?』
也不用悲傷,不用問他:『你不覺得這樣傷害了我嗎?你始終還是愛著她。』

愛和懷念是兩回事。

男人忘不了舊情人,必然是他在過去的歲月裡,曾經傷害她,
那一次的過失,他無法彌補。
那時候,他太年輕,太不了解女人,他以為還有很多機會。
時光流逝,他身邊換了很多個女人,他也長大了,在世上吃了很多苦,
這一刻,他才猛然醒覺他從前多麼對不起那個女人。
他已經不可能回去找她,
唯一補償的方法就是懷念,同時也用對她的懷念來懲罰自己。
男人對舊情人內疚,才會更珍惜眼前人。
他會努力使身邊的女人快樂,他知道他不應該再傷害一個愛他的女人,
他明白愛情不可以再來一次。

假使他再辜負眼前人,他將要背負更多的罪疚。
他對舊情人的歉疚,統統補償在眼前人身上。
你現在才愛上他,不是比他的舊情人幸福嗎?

有錯才有愛,他沒錯,便不會愛你那樣深...



~~理隨事變、寬廓非外~~
~~事得理融、寂寥非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省 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4-11-18 13:39 |
無尾熊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愛需要包容體諒.錯也是一樣的.
妳愛的越多錯的也越多.不管是親人.情人還是朋友.
竟然愛了就要互相包容與體諒.理解過去的事.
愛人是痛苦...被愛是幸福的...


沒有痛苦.沒有悲傷
只有歡笑.只有想念
等待一個新的旅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8 20:56 |
jan47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停留舊愛是最美的~但他卻辜負愛他的人~
愛他的人會因~累~因~碎~而離開他~
他永遠等不到他愛的人~那愛他的人也因而遠離~
所以把握眼前愛你的人~別再錯失掉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8 21:03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gogogo於2004-11-18 13:39發表的 [分享]有錯才有愛:
有錯才有愛
愛,從來就是一件千迴百轉的事。
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怎學會愛人?
不曾為愛而流淚,怎知道相愛的幸福?
愛,原來是一種經歷……
忘了才可惜。
跟你在一起的男人,仍然忘不了舊情人,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不必罵他:『你為什麼還惦記著她?』
不要妒忌、苦澀地問他:『我是不是她的替身?』
也不用悲傷,不用問他:『你不覺得這樣傷害了我嗎?你始終還是愛著她。』
愛和懷念是兩回事。
我覺得有時候很多事情都是由愛做起的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08 20:0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49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